为优化海宁市许村镇许巷工业园区布局,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部分收回海宁市永大工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部分收回的海宁市永大工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位于海宁市许村镇许巷路19号,土地权源为浙(2024)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601号、浙(2024)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602号、浙(2024)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603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687公顷,本次部分收回0.1901公顷。
上述地块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处理、公告和注销登记由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日起十日内,向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