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 方式
1 海自然字25145号 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高新区江悦城桥梁工程 长安镇高新区春潮路南侧、海河路西侧 0.0567 城镇村 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
2 海自然字25084号 海宁市长安镇褚石股份经济合作社 海宁市长安镇褚石村 社区活动场地项目 长安镇创新路西侧、竹山路北侧 1.0226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集体使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