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海宁市斜桥供销合作社(原海宁市祝场供销合作社)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的海宁市斜桥供销合作社(原海宁市祝场供销合作社)土地位于庆云祝家场,土地权源为海国用(2000)第6107090043号,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28557公顷,本次收回0.28557公顷。
上述地块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处理、公告和注销登记由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如对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起十日内,向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