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袁花镇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需要,为进一步合理优化镇工业园布局,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
1.海宁市巨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位于海宁市袁花镇南街路30号西内。土地权源为:海国用(2002)字第690037005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34646公顷。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0.34646公顷。
2.海宁市袁花龙发饲料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位于海宁市袁花镇竹行汇1号。土地权源为: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909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814313公顷。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0.814313公顷。
上述地块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处理、公告和注销登记由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日起十日内,向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实施收回。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