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詹晓芳 毛阿贞
不少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熟人转发的投资理财项目,被“日赚数百”“稳赚不赔”“每日结账”等话术吸引,未核实项目真实性便贸然投入资金,最终陷入投资亏损的窘境。近日,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轻信微信朋友圈投资推介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
田某与郑某是好友,郑某长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投资理财推广信息,宣称项目可日获利300元至800元,并承诺收益稳定,实行每日结算。
田某被高额回报宣传吸引,出于对好友的信任,未对项目资质及风险进行核实,先后多次向郑某转账投资款,累计金额达50000元。可资金交付后,郑某并未按约定履行代为投资、结算收益的相关义务,还以项目投资亏损为由,拒绝返还投资本金、兑现收益承诺。
经田某多次催讨,郑某仅分次返还7500元,后续便以投资亏损无力偿还为由不再还款。双方协商无果后,田某诉至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要求郑某全额返还剩余投资款。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项目为2021年某电商平台商铺佣金投资项目,后续因项目运营出现亏损,导致郑某无力兑付相关款项。本案属委托合同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审慎勤勉履行受托职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该案中,田某委托郑某代为投资理财并交付款项,双方依法形成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关系。郑某作为受托方,本应审慎处理受托投资事务,尽到合理注意与勤勉义务。
考虑到双方系多年好友,均有调解化解矛盾的意愿,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厘清法律权责,耐心释法明理、情理兼顾,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投资风险、妥善化解纠纷。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郑某返还田某投资款共计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