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俊 通讯员 周丹丹 姜凯峰
近日,柯城区白云街道观棠府小区业主林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小区业主随意采摘果子的事情。“那天,我看到一个小孩子站在树干上摘杨梅,好心提醒了一句,没想到小孩根本不领情。”林女士说。
部分业主将公共绿化当成自家果园
观棠府小区栽种了不少用于观赏的果树,6月14日记者沿着小区转了一圈,找到了杨梅树、橘树、紫叶李等。正值杨梅成熟的季节,红彤彤的果实或挂在枝头,或散落在草堆里,为夏日的观棠府增添更多生机。
26栋侧面就有一株杨梅树,一位老先生正在架空层休息,据他介绍,大约一周前,小区的杨梅陆续冒出头,即便当时根本没熟,仍有部分业主随意采摘,“我就看到过两次,一次还算文明,业主踮着脚尖掰了两颗,还有一次就有些粗鲁,业主拿着塑料袋爬到树上,足足摘了小半袋杨梅。”老先生边比划边回忆道。
老先生是观棠府小区最早入住的业主之一,他说,小区刚建好时,果树还小,并没有乱采乱摘的现象,随着时间的流转,果树开始开花结果,引来业主的注意。“去年,我看到有人摘橘子,但橘子并不好吃,他咬了一口后就扔。”
事实上,将公共绿化当成自家果园的例子并不少见。家住柯城区金茂府小区的杨女士说,小区有杨梅还有李子,她曾看到业主拿着竹竿边打边捡。柯城区阳光水岸小区有业主带孩子用钩杆摘柚子,部分业主因攀爬果树,导致枝条被拽断、绿植被踩踏破坏。
不少小区形成应对方案
对于业主违规采摘的行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头疼”。
观棠府小区物业的一位保安师傅说,他们不止一次劝导业主不要采摘,大部分业主比较配合,但也有个别顽固不化。对此,物业第一时间给观棠府小区的果树挂上提醒牌,希望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乱采乱摘的事年年发生,倒逼不少小区形成一套有序的应对方案,以此避免矛盾。柯城区信安街道恬静苑社区近十年如一日,于每年水果成熟期,安排保安师傅统一采摘,摘下来的水果统一放置在社区服务台,供居民?免费领取品尝。柯城区春江月小区果树繁多,桃子、柚子、枇杷、杨梅一年到头不断档,白云街道白云社区工作人员相告,每次有果实成熟,物业公司就会?统一组织采摘,然后集中分发给有需要的业主,此外,热心肠的业主也扮演起监督员的角色,发现小区有人私自采摘,就会拍照打码发到业主群,起到一个劝诫的作用。“目前看起来,上述效果很不错,这两年乱采乱摘的情况基本没有。”柯城区兰园小区则给每株果树准备了“请勿采摘”的提醒牌,通过无声的文字,时刻提醒业主养成文明习惯。
毁绿行为可能触犯法律
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业主能不能采摘小区果实”的话题,频频被网友拿出来讨论。有人说,这是一种乐趣和压力释放,但更多的人并不认同,“小区的树木属公共资源,归属全体小区业主,不能私自破坏”“爬高爬低太危险了,摔下来谁负责,这种行为不可取”……
公共绿地的果子能吃吗?高级园艺师何安军说,无论是公园还是小区,果树基本属于园林绿化树种,主要特点是卖相好,但不会考虑嫁接,所以果实的口感不尽如人意。“譬如杨梅,公共区域的杨梅基本野生,个头小、甜度不够,跟市面上热卖的东魁杨梅相差甚远。”更重要的是,为了防虫,养护人员会经常打农药,吃了对身体不好。
法律层面对毁绿行为做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占用绿地,损毁绿化植物和设施。
如果业主因采摘、爬树发生意外,谁该负责?六和衢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鹏程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侵权责任的成立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业主爬树摘果,是一种主动的、非必要的危险行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完全能够预见到攀爬树木可能导致的跌落、摔伤等严重后果,业主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实施该行为,其主观上至少存在重大过失,甚至是间接故意,这种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的行为,是损害发生的直接且唯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