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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晚报

你介意成为别人直播镜头中的“演员”吗?

日期: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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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郑丽芬

  近日,“餐厅吃饭却被商家当直播引流背景板”“拒绝随意直播”等话题接连登上社交平台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不少市民也纷纷吐槽,外出就餐、景区游玩、街头闲逛时,常遭遇镜头贸然闯入,在未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被强行纳入直播画面。不少人隐私受侵扰,却因碍于情面不愿当场起冲突,公共场所直播缺乏边界感的乱象,成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

  当“路人”成为直播主角

  无端被直播镜头锁定,被迫成为直播画面里的“背景主角”,已是不少市民的真实生活困扰。市民胡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五一”假期,胡女士和家人去海边游玩,正坐在沙滩上休息闲聊时,一名户外主播举着手机边走边直播,镜头径直扫向她和家人,近距离对着她们拍摄。“我不想入镜,但是在外面又害怕与他人起冲突,她镜头对过来的时候,我连忙侧身躲开,示意对方别拍。”她说,可主播却不以为意,依旧我行我素直播取景。胡女士不想当众争执惹麻烦,只能拉着家人默默挪到别处,心里却十分憋屈。

  无独有偶,市民李先生也有相似的糟心遭遇。周末傍晚,他和朋友相约去一家网红餐馆聚餐,几人正围坐在餐桌边吃饭闲聊,放松享受闲暇时光。其间,他发现餐馆墙角支着直播支架,店家正拿着手机直播店内场景。李先生本就不习惯被陌生人围观出镜,发现被直播后十分尴尬,连忙抬手遮挡面部,示意店员把镜头避开用餐区域。“我不想在就餐场合当众争执破坏心情,只能和朋友草草吃完饭菜,匆匆结账离开。”

  社交平台上,类似吐槽更是比比皆是。有网友说:“早上去买早餐,摊主架着手机对着顾客直播,我买个包子都被拍了进去。”还有网友吐槽:“尤其是一些景区,经常会有直播卖票的主播将镜头对准游客,简直防不胜防。”更有网友无奈地表示:“有时候逛个街,会突然跑出一个人来搭讪,全程对话过程就被录进了直播间,个人毫无招架与拒绝空间。”

  有人乐享热闹,有人不堪侵扰

  近年来,随着文旅市场持续升温,衢州古城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几乎每晚都会聚集众多主播,他们或是现场驻唱表演,或是主动与路人即兴互动,吸引大量市民游客驻足围观。

  水亭门星光码头常年有乐队现场演出,并同步开启线上直播。对于56岁的居民何峥而言,这样的热闹场景是生活的“调味剂”。“我本身喜欢唱歌,也喜欢热闹,每晚看现场直播表演,日子也多了几分趣味。”

  但这份喧嚣,却给另一部分市民带来极大困扰。“每天晚饭后,我都要沿着水亭门一路走到江边散步,说实话,每次经过这里我总是躲着走。”市民陈女士说,现在城墙附近直播的人越来越多,有几次经过时,主播还凑过来打招呼,非要让她说两句。陈女士觉得,这种强行互动让人很不舒服。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马站底商圈,各类主播常年在此扎堆直播,不少镜头直接对准小吃摊、餐桌等食客聚集区域。常来此处聚餐的市民表示,平日晚间主播直播已成常态,节假日更是随处可见手持拍摄设备的主播。“我在吃东西的时候,还是不太愿意‘被出镜’的,而且也没人问过我们愿不愿意。”

  不过,并非所有自媒体从业者都缺乏规则意识。阿晟是本地一名小有名气的理发师,每天都会拍摄自己理发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传播。“我做短视频三年了,现在账号有两万多粉丝,不少外地游客都是刷到视频来店里的。”阿晟一边给顾客吹着头发,一边对着镜头调整角度,“直播前我会先征求顾客同意,短视频会在后期给顾客加上马赛克效果。”

  直播要有边界,随意拍摄涉嫌侵权

  在万物皆可直播的互联网时代,网络直播确实能够给拍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消费者和路人的权利不应受到丝毫减损和侵犯,不应成为直播者谋取流量红利的“道具”。

  “直播不是不可以,但要有边界感,比如避开路人或给路人打码处理。”常在公园散步的王女士认为。也有市民建议,可借鉴一些城市的做法:划定“直播专区”,实行备案管理。

  这种将公共场所变成“直播间”的做法,是否侵犯了普通市民的合法权益?记者咨询了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陈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权的重要内容,即便在广场、餐厅等公共场所,一个人安静地吃饭、散步,也属于不愿被他人打扰的私密活动。”陈律师介绍,商家或主播未经同意就将这些画面直播出去,实际上已经干扰了当事人的生活安宁,涉嫌侵犯隐私权。

  关于肖像权,陈律师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非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新闻报道、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

  “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和服务过程进行直播时,显然不是为了实施新闻报道或者维护公共利益或消费者权益,而是为了通过直播来博取关注和赢得人气。”陈律师表示,从这一层面来讲,这种直播行为带有营利性质,并非为了公共利益。

  “很多主播觉得,‘我又没拿路人的照片去卖钱,应该不侵权’,这是错误认识。”陈律师说,那些追着路人采访、强行拉人入镜的直播行为,法律风险尤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