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
最近,一则关于广东深圳市民反映公园部分道路照明太暗、希望增设路灯的建议,被管理部门直接否决,理由是路灯过亮会干扰候鸟越冬栖息与迁飞节律,同时表示将在其他路口设立基础照明。没想到,这一“拒绝”不但没有引起舆论反弹,反而引来一片点赞。拒绝民意,反受好评,这一看似反逻辑的结局,令人深思。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基本要求。来自基层群众的呼声和建议里,有政府工作的疏漏,有社会利益的冲突,也有普通生活的需求。政府部门快速回应,既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一种处理矛盾和问题的工作方法:能整改的抓紧改到位,可补齐的抓紧补起来,需解释的抓紧说清楚,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民意无小事,但敢于对民意说“不”,考验勇气和智慧。百姓百姓百样心,站位不同、视角不同、经验积累不同、知识结构不同、个体体验不同,对同一问题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提出不同的诉求。政府部门在广开言路的同时,需要作实事求是的分析研判,对合理民意坚决接单,对不合理诉求敢于说“不”。深圳市相关部门对此次市民建议的处置成功之处,在于做对了两点:一是立即回复,坦诚解释;二是实事求是,平衡需求。既回应了民生关切,又不盲从“一刀切”。站在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全局高度,坚持原则、依据科学、敢于说“不”,以最小干预实现了生态保护与市民诉求的有机统一,以理服人,充满温情。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对待民意诉求上,“科学决策”和“真抓实干”尤为关键。要克服视民意诉求为“猛虎”的恐惧心态,阻绝一味追求高答复满意率的形式主义,杜绝不作调查研究、只想方设法尽快“灭明火”的蛮干行为。相信民意的善意,并以诚意引导民意,这正是深圳市有关部门这次“拒绝”民意给我们的深刻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