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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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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晚报

一口野味换三个月拘役

日期: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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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徐易 朱玉雯

  谁能想到,一口野兔肉的贪欲,竟让男子魏某在短短两年内两度触犯法律红线。缓刑期满后的他再度潜入山林布设猎夹,最终为自己的“舌尖任性”付出代价。近日,衢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再犯非法狩猎案。

  被告人魏某是一个“吃货”,在他眼里,山里的“野货”比菜市场的家禽家畜更具“风味”,2023年,他悄悄潜入附近山林,违法布设猎夹,短短数月间,2只小麂成了他的盘中餐。案发后,因认罪态度较好,魏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然而,法律的宽宥并未使他改过自新。2025年9月至10月,魏某明知身处禁猎区且正值禁猎期,仍多次在村镇田埂、山间小路布下猎夹。他将猎得的华南兔宰杀食用,被警方抓获。

  衢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进行狩猎,该行为违反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由于其在两年内曾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受过刑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衢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魏某拘役三个月,不适用缓刑。

  猎夹伤畜、野味入腹,看似“小恶”实为“大患”。因为野生动物是生态链的关键一环,非法狩猎不仅破坏生物多样性,更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风险。近年来,衢江区人民法院已审结多起类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