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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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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发布

日期: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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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郑菁菁 通讯员 郑晨 张鸿曌 胡玉苗

  春意渐浓,草木蔓发。3月10日,在植树节来临前夕,一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在柯城区石梁镇双溪村举行。活动现场,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正式发布,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标志着柯城区古树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长效化新阶段。

  一道保护令:为古树撑起司法“保护伞”

  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者,也是乡愁的寄托者。在双溪村石拱桥旁,一株树龄达460年的古樟树下,柯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卫民郑重宣读《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宣读完毕,保护令被立于古树之侧,同时在村委会公示栏同步张贴,引得村民驻足观看。

  这份保护令不仅是仪式上的宣告,更是一道具有法律效力的“红线”。针对当前部分古树面临的保护不到位问题,柯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出了禁止对古树名木挖根剥皮、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架设线缆等行为,为古树划定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

  “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是柯城区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的一项具体举措。我们将持续依法监督、大力支持司法与行政部门协同保护古树名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保护古树的良好氛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建资环工委主任揭根龙说。

  活动现场,法官们还开展了普法宣传,向村民讲解保护令内容,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护绿、守护乡愁的行动自觉。

  一份框架协议: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独木不成林,单丝不成线。古树名木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以及群众的紧密配合。

  活动现场,柯城区人民法院与区林业局共同签署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共治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上从“单打独斗”转向“握指成拳”,构建起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的新机制。协议明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普法宣传等多项协作机制,打通衔接壁垒,确保每一株古树都有人管、有人护。

  “古树保护需要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协同联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擦亮‘新青源’环资审判品牌,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柯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柯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玲玲表示。

  一位守护人:织密群防群治“防护网”

  为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切实打通古树名木保护的“最后一米”,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古树守护人”聘任仪式。双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松华成为首位“古树守护人”。

  “这些古树是我们村的宝贝,我会把守护古树当成一辈子的事。即使以后不当村干部了,我还是会继续当好古树的义务守护人。”王松华动情地说。

  石梁镇党委书记邱志明表示,本次专项行动为古树保护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石梁镇将以此为契机,主动扛起属地责任,密切配合司法、林业等部门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绿色遗产、传承历史文脉,让百年古树常青,让美丽乡愁永驻。

  下一步,柯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新青源”环资审判品牌建设,依托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共治框架协议,加强与林业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活动,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进一步扩大“古树守护人”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古树保护中来,讲好古树故事,传承绿色文化,在全社会营造“爱树、护树、敬树”的良好氛围。

  在法治的滋养与全社会的共同守护下,这些守望百年千年的古树,将继续见证衢州绿水青山的绵延与乡愁的生生不息。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