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加强监管 遏制虚拟货币等风险
日期:02-09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近年来,虚拟货币等炒作交易活动变换马甲、更新套路,不断将黑手伸向百姓“钱袋子”。这次发布的通知,八部门“攥指成拳”加强监管,合力遏制虚拟货币等风险。
通知规定,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对于近期较热的稳定币,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通知》对此也首次做了明确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