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黄文斌) 市民左某因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以销售根本不存在的“黄牛票”为名实施诈骗,近日被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内部渠道,绝对保真!”“稀缺门票,手慢无!”……左某在某电商平台上发布此类广告,声称能代购各类热门演唱会、体育赛事门票。一旦有歌迷、粉丝与其联系,他便以“定金锁定座位”“支付尾款出票”“内部人员手续费”等名目,要求被害人多次转账。其实,左某既无稳定票源,也无任何带人入场的权限或关系。收到钱款后,他从最初的敷衍拖延,到最后彻底失联。经查,其行为已造成多名消费者财产损失。
“本案中,左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检察官指出,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代购紧俏门票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支付钱财,且数额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依法应予惩处。
“黄牛票”交易本就处于灰色地带,该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其隐蔽性、非规范性更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法分子精准利用消费者“求票若渴”的心理,将诈骗伪装成“特殊渠道”交易,危害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