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禁药当作养殖“秘方”?这条红线碰不得
日期:02-02
通讯员 黄文斌
近日,养殖户徐某因在饲养过程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氯霉素,被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徐某从事家禽养殖多年。面对雏鸡易生病、死亡率高的难题,他不通过改善养殖环境、规范防疫等途径解决,而是动起了“歪心思”。在明知氯霉素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药物,徐某仍购入氯霉素片,自行研磨后掺入饲料,持续喂养其养殖的肉鸡。
此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徐某的养殖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相关违禁药物及已使用该药物的肉鸡。经专业检测,被查获的鸡体内均检出氯霉素残留。徐某的行为已非简单的违规养殖,而是涉嫌刑事犯罪。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严肃指出,在养殖动物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予以刑事打击的犯罪行为。在养殖肉鸡时添加的氯霉素,会残留在肉鸡体内,并通过餐桌进入人体,长期累积可能对造血系统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同时,这种行为也践踏了市场公平——守法养殖户苦心经营,而使用禁药者却用低成本窃取利益,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根基和信誉。
这起案件警示所有从业者,食品安全没有任何侥幸空间,依法规范养殖,才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正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此案的查处,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决心和能力。广大畜禽养殖户、农产品生产者务必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管理规定,坚持规范、科学、绿色养殖。司法机关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