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灵萍
近年来,我市各类水上乐园、儿童戏水池快速发展,业态从传统游泳池拓展到大型水上乐园、社区及商场儿童戏水区、亲子乐园等,服务人群覆盖婴幼儿、儿童及家庭游客。各类滑梯、漂流河、高空滑道、互动水寨等设施不断涌现,极大丰富了群众休闲娱乐方式。
“使用者密集、人员流动大、儿童抵抗力较弱,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皮肤病、肠道传染病等公共卫生风险的发生。”市人大代表劳惠峰调研发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定义的公共场所包括公共浴室、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但没有覆盖水上乐园、儿童戏水池等,执法部门在检测频次、指标项目、责任追究等方面缺乏统一依据,水质监管存在空白和盲区,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为此,他建议,加快地方立法,完善制度体系。制定水上乐园及儿童戏水设施管理条例,明确适用范围、水质卫生技术标准、运营准入条件、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以及法律责任。建立全流程水质监测与公示制度,要求经营单位公示近期水质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建立异常水质自动预警、停业整治和复检机制,防止公共卫生风险扩大。立法细化各部门监管边界,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
“此外,行业协会也应制定自律公约和服务规范,鼓励经营者购买公众责任保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社会层面,加强对家长、儿童的安全与卫生教育,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劳惠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