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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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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晚报

一张SIM卡引发的“盗刷”案

日期: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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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余欣雅 曾王蓉

  2025年8月,徐某(化名)获取到他人遗失的一张手机SIM卡。他将该卡插入自己手机后,利用手机号码的“一键登录”功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登录了原机主小张(化名)的支付宝账户。徐某发现该账户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单笔支付限额为100元,遂产生盗刷念头。

  在明知账户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徐某通过购物平台,多次购买商品、充值话费,每笔金额均刻意控制在百元以内,累计盗刷802.53元。原机主小张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察觉异常并报警,徐某随后被抓获。

  “这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或不当得利。被告人有计划、有意识地利用支付系统漏洞,多次实施秘密窃取行为,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负责本案的法官指出。衢江区人民法院认定,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账户属他人所有且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利用技术手段秘密窃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后,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所得802.53元。

  法官说法:

  盗窃罪的认定,关键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和秘密窃取的行为。本案中,虽单笔金额未超百元,但被告人在短时间内多次盗刷,累计数额已达定罪标准。其行为模式已非民事纠纷,而是典型的刑事犯罪。这警示所有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的底线不会因金额小而改变。同时,在数字时代,手机SIM卡是个人财产的重要“钥匙”,一旦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挂失。建议用户审慎评估并管理“免密支付”等便捷功能,定期检查账户,为自己的财产上好“防盗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