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巫少飞 文/摄
12月3日,由柯城区图书馆、青简社共同举办的“南孔遗牍 契证山河——衢州清代至民国契约文书展”在柯城区图书馆举行。
这些旧时的契约文书有地契、账簿、执照、粮册、兰谱、票证、鱼鳞图册等。民间文书的创造和使用主体主要是普通民众,虽微不足道,却是构成“乡土中国”最基层的“细胞”。旧时文书是我们研究古代社会各阶层经济活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最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是逝去时代的文化化石和时代印记。
墨痕田畴
从展出的江山长台柴氏地契的材料看,清至民国,土地交易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土地所有权交易,即卖方将土地所有权出让给买方“永久为业”,交易双方一次性“钱”“地”两清;一种是土地使用权交易,即卖方因家庭急需用钱,将一定年限(一般为5年左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买方,出让方一次性收取土地使用费,此类文书又称“当契”;还有一种是“活当(活口)”,即买卖双方言明,买方只能自己耕种不得转卖给他人,卖方有条件时付给买方一定的钱(粮)即可把土地收回。
据青简社主人王汉龙相告,契约有“草契”和“官契”两种。
草契略简单,一般由中人代笔,文契写上缘由、亩数、价钱等事宜,最后双方签名画押。
官契是经官方办理并加盖官印的契据。展出的一张刊有“浙江新纸契”的“官契”,左边写有“浙江国税厅筹备处为遵照部章划一契纸颁发执守事 今据衢县业户陆耀轩……”接着写清土地亩数和价钱,字体是印刷的。右半边则用毛笔写清买卖的理由,说明彼此并没有强买强卖,强调以后不得在此问题上无端生事。
契约落款写有“族长李土樟、次长李根樟、中人徐樟樟、代笔何伯球”等。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名字下面画了押,有的是写个“十”字,有的写个“忠”字,有的干脆就涂个符号。官契的左面有一个不起眼的红印,印着“不收纸价,只收册费”;而右面的左上角写着“文契大吉”,也是用毛笔写的。最后,官契的连接处有一方大官印。
一张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的由单上写着“衢州府西安县正堂尹为征收钱粮事今据花户郭祝男轮纳完银四分六厘”“光绪三十二年分地丁”等字样。有清一朝,为防止地方官吏的私征滥派,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对田赋、丁税等重要税收的征管要求十分严格。在田赋、丁税开征前一个月,官府就要向百姓发放由单,并开列州县上、中、下三等田亩应缴的正杂税标准。同时,还要开列具体各户拥有的田亩、人丁数和应纳税额,力图让百姓缴上“明白税”。且由单每年要不断更换新版。清廷采取的措施虽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府鱼肉百姓的现象,但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和成效,直到民国,这种方法还在沿用。
在大量民国时期的执照、由单中,我们看到各项的税赋有:“建设特捐”“建设附捐”“教育附捐”“自治附捐”“治虫经费”“县立医院经费”等,可真应验了百姓说的“民国万税”。
田亩悲欢
契约文书中的“会启”属于民间集资方式,一般是商会进行的活动纪录。契纸上会清楚写着谁是“首会”“二会”及集资缘由。会启的开头常有“行之为义以成利则利以义和”之类的话。农民由于资金短缺,遇造房、“红白喜事”等,常用会启的方式缓解经济负担,这种集资方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尚存。
鱼鳞图册因所绘图形排列状若鱼鳞而得名,是官府为派征赋役而攒造的土地登记册籍。鱼鳞图册详细登记了每户业主的土地类型、面积、等级、四至、坐落等信息。黄册是官府为征派赋役而编造的户口册籍。3岁以下尚未断奶的小孩儿称为“黄口”,也就是说,婴儿也不能逃脱户籍编审。鱼鳞图册与黄册配合使用,一经一纬,代表了中国地籍和户籍管理的最高水平,也是明清两朝最重要的档案文献。
明清时,虽朝廷试图将每户家庭、每个有劳动能力的成年男子、每一块可以征税的田地都登记在册,但直到辛亥革命前,也没完成覆盖全舆、寸土不遗漏的行政网络。
此外,“花数”是明清至民国时期买卖田地账房所记的特殊符号。“数”主要是苏州码子和小写数目;“字”主要为一套表示田地面积的亩、分、厘、毫和租额容量的石、斗、升、合以及表示银币的元、角、分、厘等符号。这种特殊的符号类似于行业的“暗码”,今天能辨别的人已是极少数。
展出的契约文书,仅是青简社主人王汉龙收藏的沧海一粟。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张涌泉曾对王汉龙多年来不惮劳烦地寻找这些旧纸大加褒扬,认为这些具有独特性与不可复制性的文书,是研究“人的历史”“活的制度”的宝贵资源,是“无价之宝”。
见滴微而窥大海,对旧时文书的抢救性搜集、保护、整理和研究,是对历史的“敬意与温情”。据悉,本次展览将持续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