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残疾人维权故事引出的“共享法庭”
日期:12-03
记者 毛慧娟 通讯员 张鸿曌 王俪婧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12月2日,记者走进柯城区残疾人服务站,墙上“心里藏着小星星,生活才能亮晶晶”的标语格外醒目。上个月,柯城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柯城区残疾人服务站)刚刚入驻这里,成为残疾人群体口中“能撑腰的地方”。而它入驻的背后,藏着一个用法治为残疾人护航的温情故事。
故事的起点,是腿脚不便的方某一段糟心的购车经历。2025年年初,刷着短视频的方某被“无障碍通行”的广告吸引,花24800元从省外经销商宋某处买了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当他兴冲冲去申请牌照时,一盆冷水浇了下来——该车型未列入《浙江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公告》,根本没法上牌上路。
“买车就是为了出门方便,现在成了只能看的‘废铁’。”方某急得整夜难眠,在柯城区残联的协助下多次找经销商协商,对方却以“政策不知情”推脱。无奈之下,残联帮他联系了柯城区人民法院,一纸诉状递出了维权诉求。
承办法官卢佳颖还记得第一次和方某沟通的场景:“我腿不好,出行不便,维权也不便,这个钱是不是很难要回来了?”考虑到方某出行不便、原被告跨域的实际,卢佳颖组织了线上调解,可双方在责任认定上各执一词,调解没能成功,案件进入庭审环节。
法庭上,证据清晰地指向经销商宋某,他未主动披露地域性政策,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庭审结束后,卢佳颖却没有当庭宣判。“判容易,执行难。车怎么拉回去?后续会不会再有纠纷?”她心里盘算着,特殊案件得有“特殊解法”。于是,一场“司法+残联”的联合调解再次启动。
庭后调解过程中,柯城区残联工作人员全程安抚方某情绪,卢佳颖则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逐字逐句给双方讲政策、摆道理。终于,宋某松了口:“我退19000元,拖车费我来出。”当天下午,这笔退款就打到了方某的账户,滞留的车辆也顺利运回。看着手机里的到账提醒,方某感激地说道:“没想到不用跑远路,事儿就解决了。”
案件结了,但柯城区残联组宣维权部工作人员周梦斓的思考没停。“方某的事解决了,可还有多少残疾人不懂法、怕维权?”她找到卢佳颖提出了一个建议:“法院能不能在我们这里设个普法点?让法律服务走进残疾人身边。”
这个想法,与柯城法院“用心办好民生实事”的初衷不谋而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把司法服务送到残疾人身边,正是对全会精神的生动践行。经过反复调研选址,11月19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柯城区残疾人服务站)正式敲定落户。
选址那天,恰逢残疾人之家的手工课,学员们的手工作品摆满了桌子。柯城区残联组宣维权部副部长陈楚指着这些作品,对卢佳颖一行人说:“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我们‘多走半步’,康复让他们站起来,就业让他们富起来,法律让他们强起来。这个共享法庭,就是要做他们最坚实的法治后盾。”陈楚说,希望能够依托这个特设共享法庭,凝聚法院与残联的力量,开展好后续的法律咨询、多元解纷、诉讼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