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慧娟 通讯员 吴晔 张鸿曌
一趟看似划算的旅行,让六旬老人徐龙再也没能回家。近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为日渐红火的老年旅游市场敲响了安全警钟。
旅行途中突发意外
2024年10月,徐龙听说一个叫吴某珠的人在组织前往西南地区的6天5晚旅游,价格很划算,便付款1000元报了名。2024年11月23日,徐龙跟着旅行团开始旅行,到了第五天晚上,旅行团抵达某酒店门口时,徐龙突然倒地不起。尽管120急救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并紧急送医,但最终仍未能挽回他的生命。
徐龙的女儿徐英认为,父亲的死与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存在密切关联,遂将涉事的四家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层层转包的利益链
法院审理发现,这四家旅行社分别扮演着不同角色:衢州甲旅行社是签约组团社,其上级金华A旅行社是法人单位,浙江B旅行社负责转团,而真正提供接待服务的是C旅行社。
调查发现,这个32人的旅行团,浙江B旅行社给衢州甲旅行社的报价是每人499元,而游客实际支付的却是999元。更令人惊讶的是,这次转团行为并未征得游客同意。
多方责任如何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起事件中各方法律责任需仔细厘清。
衢州甲旅行社虽与游客代理人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中关于健康告知的条款字体偏小,不足以引起老年人特别注意。浙江B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旅行团的32名游客都在60岁以上,而旅行社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根据证人陈述和行程安排,该旅行团每日行程紧凑、路途遥远、乘车购物时间久,加重了老年人身体负担。
此外,徐龙在去世前一天已向导游表示身体不适,却未得到足够重视。事发当天,地接社甚至违反约定,安排无导游资质的工作人员陪同,导致徐龙倒地后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专业救助。
当然,徐龙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对自身安全负有责任。他在发觉身体不适后,未及时主动就医,死亡后家属亦未要求进行尸检,无法完全排除其自身疾病诱发死亡的可能,需对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C旅行社承担20%责任,衢州甲旅行社与浙江B旅行社共同承担10%责任,金华A旅行社在衢州甲旅行社不能履行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
承办法官提醒,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步伐加快,老年旅游市场需求旺盛,银发旅游市场潜力持续释放。但部分针对老年人的低价旅游团背后的层层转包隐藏着巨大风险。部分旅行社为快速成团,组团社未充分告知旅游风险,未充分审核地接社资质和服务能力,转团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旅行团转包,导致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出现“责任真空”,老年人维权困难。
在此提醒老年朋友,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仔细核查旅行社资质,明确服务主体,拒绝不合理低价团;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选择旅游产品,旅途中如感不适,要及时就医;要在参团时签订正规合同,保留付款凭证,发生纠纷时及时投诉维权。
唯有旅行社规范经营、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老年人提高警惕,才能让“老有所乐”真正得到保障。(文中所用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