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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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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兼职”身陷法律漩涡

日期: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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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徐佩 通讯员 陈利东

  “现在我重新回到校园,走进熟悉的课堂,更加专心听讲,也更加珍惜现在的时光。千言万语难以表达我对你们的感激之情……”近日,一封感谢信被送到了常山县人民检察院球川检察室主任曾榴榴的手中。来信的苗同学曾因“兼职”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曾榴榴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帮助他重返校园。

  天上掉的其实是陷阱

  来信的苗同学是河北某院校一名在读大学生。2025年4月,苗同学在网络购物平台上找到一份为某公司推广产品的兼职工作。兼职期间,上家以其账户“曝光率太低”为由,提出通过公司向苗同学个人账户转账,再由苗同学在平台上购买产品的方式来提高曝光率,苗同学遂向上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

  不久,一笔1.6万元的款项进入苗同学的账户。收到转账后,苗同学立即与上家联络。这才得知刷单提高产品曝光率只是个幌子,上家的真实目的是借此方式转移诈骗所得赃款。

  得知真相后,苗同学却冒出了“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的念头。在贪念驱使下,在该笔涉诈资金被银行锁定冻结后,苗同学未及时报警,反而通过挂失、补办银行卡的方式,将账户内的1.6万元赃款全部取现并用于购买新手机等个人消费。之后,该笔涉诈资金所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开听证不起诉,人生得以重启

  苗同学涉嫌盗窃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曾榴榴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第一时间联系苗同学所在学校、社区和苗同学家长,全面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及取保候审期间表现。

  与苗同学核实案件事实的同时,曾榴榴耐心开展释法说理,阐明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在检察官的温情教育下,苗同学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认罪悔罪,并表达了重返校园、继续就学的强烈愿望。

  检察官加快办案节奏,通过远程讯问、跨区域协作等方式全面审查案件,对其行为危害性、悔罪态度、返校就读的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估。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苗同学的行为虽然已经构成盗窃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同时考虑到其学生身份和未来发展,拟对苗同学作出不起诉决定。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官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

  “大学生正值人生关键阶段,一次犯罪记录可能彻底改变其人生轨迹。”曾榴榴在听证会上表示。经评议,听证员均同意对苗同学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2025年6月27日,常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苗同学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步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为他保留了继续就学、重启人生的宝贵机会。

  织密教育帮扶网

  不起诉,并不等于案结事了。检察官主动联系苗同学的家属,嘱咐其加强家庭教育,并多次与苗同学所在学院及辅导员联络沟通,建议校方强化后续监督管理,共同织密对苗同学的教育帮扶网。

  “回想去年的那次经历,我惶恐不安,特别是案发之后,觉得自己彻底陷入了黑暗深渊,是检察官及时挽救了我,用专业和耐心让我找回了自己。”苗同学在信中写道。

  苗同学的经历让曾榴榴意识到,该案背后,是更多潜在的教育与引导需求。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在校学生网络兼职风险,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向该校提出进一步规范在校学生兼职管理、加强就业风险提示、通过举办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积极构建“打击—协作—预防—宣传”一体化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