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反电诈公益诉讼案 在杭州宣判
日期:10-15
利用1068号段短信伪装成某大型票务平台,向受害人发送购票信息,诈骗受害人钱款……这类购票短信诈骗案背后,一些电信业务经营者成为犯罪分子“帮凶”。10月13日,一起针对违法转租码号资源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当庭判令六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50万元。
本案公益诉讼起诉人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人诉称:2023年7月至8月期间,杭州市滨江区等地发生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诈骗人员伪装成购票“黄牛”在微博发布信息,并通过涉案1068号段伪装成某票务平台发送演唱会、体育赛事等门票购票成功短信,致使受害人对虚假票务信以为真,并支付票款,遭受财产损失。相关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已另案处理。
经调查,涉案公司通过签订系列服务协议形成了短信服务平台的层层转租转借链路,该链路中的上家均会指定下家使用固定号段,最终达成接入平台的指定码号层层转包出租的效果。涉案10687415、10684500码号共计发送涉诈短信6525条,受害人被骗金额百元到十余万元不等。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六被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批准非法转租、转售电信码号资源,未依法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防控义务,扰乱电信资源管理秩序,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客观上为电信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侵害了社会公众的隐私权益和潜在的财产安全,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