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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晚报

别让“家长陪餐制”变味了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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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朝闻暮语       上一篇    下一篇

  胡欣红

  近日,山西运城闻喜县城西小学将“家长陪餐”与“学生在校吃饭资格”强制挂钩的规定,引发舆论哗然。

  该校一名学生的家长郭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因不少家长在外务工,或存在家校距离较远等问题,无法轮流到校陪餐。由于学校将陪餐制度与孩子在校吃午饭的资格挂钩,如今班里报名在校吃午饭的仅有几人。此外,郭先生还透露,该校推出的轮流陪餐制度,还要求家长负责打饭、打汤、做清洁,照看孩子午休等,这在郭先生看来并不合理。

  2019年教育部等三部门出台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是为了让家长监督校园餐食的安全、卫生与营养,是家校合作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城西小学的做法,却背离了这一初衷:陪餐从“监督权利”异化为“强制义务”,家长从“监督者”沦为“免费劳动力”,甚至连孩子的基本就餐权都被捆绑在家长的“服从度”上。这种变形的制度,本质上是学校将自身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服务责任,以“家校共育”之名转嫁到家长身上。

  事实上,家长的不满并非针对“参与学校事务”本身,而是针对“责任边界的模糊”与“强制捆绑的不合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纠偏变味的“家校合作”,首先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明确的“责任清单”,厘清学校与家长的权责边界。哪些是学校必须承担的核心职责(如校园安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哪些是家长应配合的辅助工作(如家庭教育、习惯培养、偶尔参与监督),哪些是禁止转嫁的任务(如日常执勤、作业批改、卫生打扫),都应白纸黑字予以规范,让学校有章可循,让家长有据可依。

  其次,学校需摒弃“甩锅思维”,正视自身的管理短板。若确实存在师资不足、后勤力量薄弱等问题,应通过申请专项经费、聘用专职人员、优化管理制度等方式解决,而非将压力转嫁给家长。雇用专职安保或协管人员的成本,远低于家长群体请假造成的社会效率损耗,学校不能为了“节省成本”而牺牲家长的合法权益。

  其三,教育部门需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让家长在遭遇不合理要求时,不必担心孩子被“报复”,打破“家长不敢拒绝”的隐性枷锁。学校也应摒弃“以家长参与度评价学生”的隐性规则,让家校合作回归“为了孩子成长”的纯粹初心。家校共育不是“学校单相思”,更不是“家长单方面买单”,而是学校与家长站在平等的立场上,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当“家长陪餐制”变成“不陪餐就不让孩子吃饭”,当“家校共育”变成“家长替学校干活”,损害的不仅是家长的权益,更是教育的公信力与孩子的成长空间。及时纠偏错位的责任观,让学校归位、家长减负,才能让家校共育真正成为孩子成长的助力,而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