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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晚报

伪造百万银行凭证被处罚

日期: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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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严高鹏 姚圆

  近日,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伪造银行凭证的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2025年,64岁的陈某因颜某长期拖欠借款未还,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法官发现陈某提交的三份总金额达120万元的银行回单存在诸多疑点,回单为复印件、格式异常,但陈某坚称为原件。庭后,法官向银行调查核实,这三份回单在银行中查询不到相关交易记录,而且回单上显示的转账时间早于收款人银行卡开户时间,法官确认这些银行回单均系伪造。

  面对确凿证据,陈某承认,因轻信了“网上律师”的建议,花费5000元通过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伪造了银行凭证。陈某辩称自己年事已高、生活困难且是被骗,但其伪造重要证据的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法院审理案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伪造银行凭证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构成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主动具结悔过,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本案中,陈某为追讨欠款伪造银行凭证,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更触碰了法律红线。法院的处罚警示所有诉讼参与人,任何试图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诉讼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诉讼维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切勿轻信所谓“专业人士”的建议,伪造证据不仅难以瞒天过海,反而会弄巧成拙,最终既要承担败诉风险,还要面临司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