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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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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个月 新娘跑了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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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徐佩 通讯员 王欢 江艳波

  “谢谢检察官,我可以彻底告别过去,开始新生活了。”近日,市民徐某专程来到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撤销了他的婚姻登记。

  2004年1月,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贵州的吴某,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在当年2月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婚后的幸福生活只过了不到一个月,吴某趁徐某外出上班时不告而别,之后十多年杳无音讯。2016年,徐某向开化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可徐某和吴某的故事并未结束。去年4月,在开展涉婚姻关系民事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时,吴某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开化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组的注意。检察官发现,吴某与徐某结婚登记时的照片与其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像是同一人。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当即到开化县公安局进行人脸对比,对比结果显示,两张照片确实不是同一人,而与徐某登记结婚的实际上是闵某。检察官认为,闵某可能存在冒名顶替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

  吴某的身份信息显示,她是贵州省望谟县某村人,于是,办案组便委托当地检察机关协助展开调查。当地检察机关确认,吴某在1997年已经结婚,但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续也没有补办,并且她也从未去过开化。

  去年6月,检察官再次找到徐某,拿出吴某和闵某的照片供其辨认,徐某认出闵某才是其前妻。徐某回忆,当时他给了闵某一万六千元彩礼,两人在开化县林山乡登记结婚。“现在想想我应该是被骗了,认识她的时候感觉她没有实话,到了开化之后,她的心思也不在我身上,结婚不到一个月就跑掉了。”徐某说。

  检察机关认定闵某伪造身份信息,双方的婚姻为自始无效婚姻,这场冒名顶替的结婚登记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为了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去年11月,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向开化县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同时,提请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月,开化县民政局撤销了双方的结婚登记。2025年2月,开化县人民法院准许徐某撤回离婚起诉,同时撤销其离婚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