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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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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晚报

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新型毒品被提起公诉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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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徐佩 通讯员 汪钧

  近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程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衢州市首例涉及新型毒品2-乙氨基-2-苯基环己酮(2-oxo-PCE)的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程某某原为某酒吧销售人员。工作期间,他在同事怂恿下尝试了一种“白色粉末”,随后多次从好友郑某某处购买并吸食。去年12月某日晚,程某某驾车搭载郑某某及其女友外出时,又接上朋友贾某某。车辆行至柯城区五环路附近,郑某某拿出毒品提议吸食,程某某虽明知该物质为毒品,并未阻止,反而与三人在车内共同吸食。

  经鉴定,四人头发中均检出新型毒品成分2-乙氨基-2-苯基环己酮。据悉,该物质已于2024年7月1日被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列入《非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明确列为管制毒品。

  2-乙氨基-2-苯基环己酮是一种具有毒性的有机化合物,可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及肝脏造成损害,长期吸食可能诱发癌症。程某某明知是毒品,仍为多人提供吸食场所,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发后,程某某悔不当初,表示不应因好奇尝试毒品,更不该为“蹭吸”纵容他人吸毒。

  检察机关指出,近年来新型毒品伪装多样,青少年因猎奇心理易受诱惑,最终身心俱损、触犯法律。呼吁公众认清毒品危害,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切莫心存侥幸、误入歧途。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