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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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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昭通日报

离婚时对尚未取得 产权的不动产怎么处理?

日期: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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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有事要问】

【身边案例】吴某与张某婚后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因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两人因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在对房屋的归属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咨询,离婚时对尚未取得产权的不动产怎么处理?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离婚时对尚未取得

产权的不动产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