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谭 平)近年来,昭通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全市人才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在经费保障上花大力。市财政局每年年度预算安排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兴昭人才”计划,乡村CEO、青年实干家、“组团式”帮扶、名师(名医)工作站等人才项目顺利实施,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适时对《昭通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为规范资金使用,提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在投入机制上求创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实现人才项目资金由政府主导型到政府引导型的转变。
在资金监管上下功夫。市财政局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人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和高效。
在绩效管理上挖潜力。将人才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围绕注重实效、加强应用、完善体系的原则,探索构建符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管理要求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对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