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手相伴、一起变老是对美好婚姻最完美的诠释,无奈现实生活中却是相爱容易相守难,若婚姻经不住现实的考验,双方缘尽时,分手也许是成全彼此的最好选择。近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矛盾激烈的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了纠纷,实现和平分手,避免了矛盾纠纷持续升级。
案件由来及处理:
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生育有3个子女,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2015年原告王某外出至今,现夫妻分居多年,原告王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电话通知被告来法庭领取应诉材料时,被告情绪较为激动,称除非原告把她离家期间3个孩子的抚养费算清并且一次性支付才会同意离婚,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经干警多次打电话和被告沟通,被告才到法庭领取了应诉材料。法庭干警向被告详细询问其情绪激动的原因,了解到原告2015年离家后未照管家庭,被告多方找寻未果,2023年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按时应诉等待开庭,原告却无故不到庭,致使被告对原告的对立情绪进一步加深。
为了妥善化解这起矛盾,承办法官在庭前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双方情绪较为激动,且在原告离家期间子女抚养费的补偿、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僵持不下。初步调解不成,承办法官没有随即让双方在法庭上“一决雌雄”,以免让双方的关系彻底走向对立。为避免矛盾激化升级,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一方面悉心听取被告的倾诉,让被告宣泄心中的不满,使其压抑多年的情绪得到一定的释放,并循序渐进引导其冷静、理智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面对不愿妥协、让步的原告,承办法官让其换位思考,让原告认识到不论有什么样的困难和原因,作为母亲,其对3个年幼的孩子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同时应体谅被告独自抚育3个孩子的艰辛。经过2个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下来。见时机成熟,承办法官又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原告面对被告承认自己离家对家庭造成的伤害,被告也肯定了原告离家前对家庭的付出……最后,承办法官从有利于3个孩子今后的成长出发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原告王某和被告杨某最终和平分手,各自开启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