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孔维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坚决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昭通篇章的实施意见》,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高质效监督办案,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22076件。
一、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坚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紧紧围绕昭通推进“六大战略”、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守住“三条底线”、抓好“六个聚焦”,能动履职、积极作为,全力服务保障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全力维护稳定、守护安宁。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144人、起诉6349人,同比分别上升12.97%、8.18%。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人、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1人。依法惩治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1943人,同比上升29.71%。严厉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起诉998人,同比下降5.04%。依法打击抢劫、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起诉916人,同比下降7.01%。依法严惩聚众斗殴、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2236人,同比上升5.57%。加强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治理工作,批准逮捕171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75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3人,涉案金额达11.77亿元。深化诉源治理,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检察建议91件,有力促进社会治理。
全力服务保障做好“产”的文章。努力促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助力构建“5+N”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决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81人,同比上升37.12%。认真开展涉企案件财产刑强制措施监督等六个专项活动,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140件。积极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合规案件5件。健全与工商联联系机制,“合力解企忧、协同暖企心”检联协作做法入选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典型事例。
全力服务保障做好“城”的文章。依法办理城市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征地拆迁信访案件79件,起诉城乡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犯罪3人。主动融入城市综合治理,针对城市建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2件。加强对涉城市“烂尾楼”相关案件办理的督促指导,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次。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市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下沉社区开展创建工作3000余人次。
全力服务保障守住“三条底线”。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派出驻村工作队员48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对有因案返贫风险人员主动开展司法救助86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办理破坏金融监管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24件。守住生态安全底线,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34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6件;5件生态环保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做实“一江清水出云南”专项监督保护,办理涉河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5件,制发检察建议90件;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开展巡河巡江检查107次,河长办向检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条;联合发布《渝川滇黔四省九地检察机关协同履职守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共同宣言》,提出“四联动”跨区域协同保护助力乌江、赤水河流域治理的倡议。
二、以更实举措为人民司法,着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坚持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抓手,全力服务保障做好“人”的文章。
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规范处理群众信访1382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答复率均达到100%。做实检察听证,组织听证会243次,听证案件223件。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院领导接访下访189人次,包案办理首次信访70件;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化解矛盾问题32个,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做细司法救助工作,救助涉案困难群众35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0.51万元。
落实好民生民利保障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钱袋子”安全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82人。坚决惩治危害群众“舌尖上”安全的违法犯罪,办理涉网络餐饮、违规食品添加剂、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8件,起诉涉食品药品犯罪61人。依法纠治危及群众出行安全问题,与残联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督促整改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193处。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56件,帮助1185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2280万余元。
履行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职责。分析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051件性侵女未成年人案件、80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形成的专题调查报告获省政府岳修虎副省长和省检察院王光辉检察长批示肯定;与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建立女未成年人非隐私诊疗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督促全市各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报请市委政法委牵头组建专班开展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3人;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分级干预机制,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281人、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01人。落实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措施,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13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90人次,帮助未成年人纳入社会救助16人、重返学校就读16人。
保障好诉讼参与人权益。全面落实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律师为340人提供辩护,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强化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审查,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89%,一审服判率为95.69%,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诉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2人次,变更强制措施58人。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零障碍”一站式窗口职能,保障律师阅卷1980件次。
三、以更优质效为法治担当,积极助力法治昭通建设
自觉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法治昭通建设。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依法排除9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确保指控质量。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违法及不规范问题反向通报机制,监督立案64件、撤案68件,纠正漏捕30人、漏诉120人、侦查违法286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9件,纠正审判违法37件次;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4次,对86件案件发表列席意见。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执行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70件,开展巡回检察34次,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91件、监外执行违法388件、不当提请减刑假释30件,监督收监执行7人。强化检察侦查,核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35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件,立案侦查1人;精准自行补充侦查案件51件。依法办理轻罪案件,不批准逮捕轻微及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1166人、不起诉1338人。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促进民事司法公正。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8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情形174件、民事执行违法情形362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助力诚信社会建设,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件。认真开展民事和解工作助力和谐社会建设,和解生效裁判类案件8件。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审判。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20件。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49件,对行政机关违法执行情形提出监督检察建议66件。认真审查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6件,提出监督意见6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8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检察建议104件。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切实保护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健全与行政机关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96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539件,磋商结案48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价值8300余万元。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20件,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9件。
四、以更高素能为检察事业奋斗,全面加强队伍及基层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精神,打牢高质效监督办案的队伍及基层基础。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统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市检察院举办2期7天专题读书班,开展全院及党支部集中学习50次,进一步补足了精神之“钙”。坚持以调查研究为突破口,确定10个调研选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破解检察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以解决民生实事为落脚点,领办1个市级民生项目、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初心。坚持以检视整改为抓手,检视整改问题7个。
自觉更新法律监督理念。认真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新理念,修订检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开展检察业务数据专项整治,促使检察人员增强高质效监督办案意识。
加强班子队伍和基层建设。调整7个基层检察院班子22名成员,配齐配强党组班子。选升9名三级高级检察官,遴选员额检察官10名,充实了检察官队伍。选派1名检察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53名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组织参加政法机关同堂培训等线上业务培训45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4次,提升了检察人员业务素能。积极选树先进典型,13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神骥同志被最高检荣记一等功。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持续增长,协调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基建及信息化建设资金1420.56万元。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2次。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2次,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5次。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5次,分别对11名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开展监督谈话,集中对12名新任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48件。认真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了作风,提高了检察工作效能。 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