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11D530600202306150132019年,绥江县饮用水规划项目于当年通过评审并使用,至今仍有8万元未拨付给昭通市恒衍咨询有限公司。绥江县其他经核实,8.54万元尾款尚未拨付给昭通市恒衍咨询有限公司。属实已将8.54万元剩余尾款拨付给昭通市恒衍咨询有限公司。已办结12D530600202306150142019年,昭通市盐津县16个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于当年通过评审并使用,至今仍有25万元未付给昭通市恒衍咨询有限公司。盐津县其他经核实,25万元尾款尚未拨付给昭通市恒衍咨询有限公司。属实已将25万元剩余尾款拨付给昭通市恒衍咨询有限公司。已办结13D53060020230615015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34组举报人反映:在自己未签协议的情况下10多亩林地树木被砍伐。绥江县生态破坏中城镇良姜村委会在实施耕地流出恢复治理过程中清理地上竹林(属村委会提供竹苗,农户自行栽种)和零星杂木(品种为桦膏树、漆木树)所致。此次良姜村34组涉及耕地流出需整改的问题图斑6个,涉及图斑区域总面积为6546.7平方米(约9.8亩),在该举报件涉及图斑中砍伐的竹子、杂树和杂草约5亩,同其反映被毁面积共计14亩的数量不符。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的图斑的两个地块,属于耕地流向林地整改范围,涉及农户6户,实际本次耕地整改面积约5亩。2023年6月16日,中城镇领导带领良姜村“两委”、镇自然资源所、林草站等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到居住在县城不同区域的6户村民进行耕地保护政策的再宣传、再解答后,村民对耕地流出整改政策均表示理解、支持、配合。已办结14D53060020230615016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平安社区箐门村边箐村民反映:1.边箐周边存在私人无证开采水泥原料情况;2.运输车辆压垮周围路面;3.居住地灰尘较大。昭阳区生态破坏大气 1.边箐周边共计两个砂石厂,一是昭通市昭阳区晟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具有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2年10月到期,昭阳区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砂石料厂停工停产;二是昭通市东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2年5月到期,昭阳区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砂石料厂停工停产,机器设备已拆除堆放于厂区。两个砂石厂停产后,昭阳区自然资源局每月定期巡查均未发现生产活动,边箐周边不存在私人无证开采水泥原料情况。
2.箐门小学至边箐段公路,因昭阳区晟永矿业有限公司疏于管理,砂石料运输车辆违法超载运输,平安社区7组至边箐村的乡村道路路面出现6处断板,1处沉陷。
3.昭通市昭阳区晟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昭通市东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停产停业,不存在扬尘。
部分属实昭阳区交通运输局已督促昭阳区晟永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未办结15D53060020230615017昭阳区永丰镇新民村11组,农业灌溉水渠被死猪、石头等垃圾淤堵,长期未修缮,导致污水流到道路上,臭味严重、环境脏。昭阳区水2023年6月15日,永丰镇现场核实,新民社区11组水渠内确有一头死猪及部分石头、杂物,现场环境较差,确有臭味,但水渠无破损,道路无污水。部分属实丢弃死猪已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渠内杂物已及时组织清运处置。已办结16D53060020230615018举报人补充反映镇雄隆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问题:1.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监测,未上报系统,季报、年报造假,污水未开展监测,不能如实反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是否达标排放;2.医疗废物在收集转运过程中与医院未实行双称重,收集台账涉嫌造假;3.医疗废物运至厂区后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冷藏,而是直接存放在车辆内第二天进行处理;4.车间场地防渗措施不完善,污水有偷排嫌疑;厂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污水未完全收集进入污水收集池;配电室门口污水井的水全部进入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内的水仅经自然沉淀后外排。镇雄县固废 1.经查阅资料核实,该公司2022年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已开展自行监测,2023年第一季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甲烷、臭气浓度、氨气、氯气、硫化氢等项目开展自行监测,2023年第一季度季报上报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未按照规定时限上报(规定时限为2023年4月1日至15日),由于上报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该公司于2023年4月7日重新上报;季报、年报数据不精准,均为估算,如用电量未分摊、新鲜用水量未单独安装水表。
2.经调阅该公司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和抽查部分医疗机构发现,该公司与医疗机构双方没有进行称重,未如实记录转运时间。
3.经调阅该公司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医疗废物运至厂区后未按照相关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贮存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中,而是直接存放在车辆内,并于次日进行处理。
4.该公司车间场地已硬化,已铺设防渗塑料胶,但部分防渗塑料胶已破损未及时维修维护,未发现污水外排;现场检查时发现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标识不明确;配电室门口雨水井的水通过管道进入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储存于清水消毒池内,安装水泵抽至车间清洗转运箱,同时安装有一根管道进入绿化带用于绿化,未发现外排。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中。
2.该公司已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开展监测;正在对车间场地破损的防渗塑料胶进行维修维护,确保车间场地完全防渗。
3.县卫健局已于2023年6月18日下发通知,要求该公司与医疗机构实行双称重,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
4.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加强监管,一是要求该公司按时、如实提交排污许可季报、年报;二是要求该公司收集的医疗废物进入厂区后,不能立即处理的,应按照相关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贮存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中并及时处理;三是督促该公司加强厂区污水管网收集,确保厂区污水完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池,配电室门口雨水井内的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回用,不得外排。
未办结17D53060020230615019昭阳区紫光小区三期21栋1单元一楼和二楼,春苗集团爱苗后勤每天凌晨5时左右做早餐,油烟净化器噪声较大,影响居民休息。希望采取措施降低噪声,但做早餐时间不变。昭阳区噪声紫光小区三期21栋1单元1—2楼春苗集团爱苗后勤部早上6时左右做早餐,油烟净化器管道裸露在外,未加装任何隔音措施,存在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情况。属实 1.已对裸露在外的油烟净化管道加装玻璃纤维隔音棉,对室内油烟净化器覆盖整张玻璃纤维隔音棉;责令其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巡查检查,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2.春苗集团委托广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对爱苗工作室门口、油烟净化器排放口、爱苗员工进出口三个点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已办结18D53060020230615020鲁甸县龙头山镇八宝村天生桥组龙泉河,天生桥三级电站蓄水上方,因私人在河坝上方施工,导致大量泥沙下滑,堵塞河道,致使河道变窄。如遇汛期或上级电站泄洪,会冲毁河道附近耕地。鲁甸县生态破坏 1.龙泉河天生桥段左岸山体因“8·03”地震造成山体滑坡,滑坡山体冲毁龙头山八宝村天生桥组村民代某部分土地并覆盖部分河道,导致河道变窄,其中滑坡体覆盖河道大约0.855亩,冲毁村民代开宪土地0.26亩。
2.现场核查未发现在河坝上有施工机械和施工痕迹。县、镇、村三级河长近年来对龙泉河开展巡河工作时,未发现该河段有机械施工情况。
3.2023年村民代某对其“8·03”地震山体滑坡覆盖的土地进行平整,平整过程中占用了部分河道。
部分属实 1.对该河段内滑坡体和代某侵占河道面积进一步测算,确定河道整治施工方案。
2.对河道内滑坡体、围垦种植农作物进行清理,恢复河道。
未办结19D53060020230615021村民反映永善县永兴街道农场社区溪洛渡3组临时沥青搅拌站问题:1.厂区原料堆放未覆盖,生产时灰尘很大,无除臭设备,臭味严重,对附近村子造成影响;2.生产时堵住门口公路,造成交通堵塞。永善县大气 1.举报对象为杨某个人投资修建的永兴街道农场社区枇杷产业道路用临时沥青拌合站,该项目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已于2023年2月完工,该项目无环评手续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该沥青拌合站未生产,现场未见有粉尘产生,场地内有一套沥青拌合设备和部分砂石料,砂石料已用防尘网遮盖,但未完全覆盖,场地临公路边已用彩钢铁皮围挡。
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部分设备已拆除堆放于场地内,砂石料已覆盖防尘网,无明显沥青气味。已责令该公司加快设备拆卸进度,在拆卸过程中要规范施工,确保安全。同时,对业主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正在调查中,待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未办结20D53060020230615022昭阳区悦湖公馆居民反映:乌蒙水乡公园广场舞和唱歌声音太大,吾悦广场商场外围酒吧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通过12345热线反映过该问题,综合执法局电话告知会尽量劝说,但效果不好。昭阳区噪声乌蒙水乡公园广场晚上有人跳广场舞和唱歌,吾悦广场商场外围有7家酒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属实 1.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告知在乌蒙水乡公园广场跳广场舞和唱歌的市民控制音量,避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同时,禁止晚上9时后在公园跳广场舞和唱歌。
2.对吾悦广场商场外围7家酒吧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强化日常管理,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7家酒吧委托云南蓝环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22时至6月20日进行了噪声检测,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已办结21D53060020230615023大关县天星镇金家渡村(双河去往彝良方向)彝岔路桥下,有一个无手续的解石厂,晚上生产(生产时间晚6时至次日8时),噪声很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废水用管道直排洛泽河,无沉淀池。大关县噪声水 1.信访举报反映的“解石厂”为大关县倍启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十七条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56款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属于豁免类,无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公司无土地使用手续、林业相关手续(涉嫌占用林地)、取水许可手续、公路管理局相关许可手续(涉嫌占用路产路权),生产设备部分为承租后添置,其他设备为土地出租人李某所有。
2.该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开始全天生产,早上8时到晚上7时生产(总共生产3天左右)。该公司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并切断电源,处于未生产状态。经走访周边居民,反映噪声影响较小。
3.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未发现建有沉淀池,洛泽河河道旁有明显的废水直接排入洛泽河痕迹。
部分属实 1.该公司自主承诺搬迁、选址重建。已于2023年6月17日切断电源,拆除厂区电线、部分生产设备及排废入河的管道设施。
2.同时,由执法部门责令土地出租人李某限期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及附属设施,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行拆除。
阶段性办结22D53060020230615024威信县麟凤镇柏香村蕨基山村民小组村民反映:村民林地于今年1月被挖2—3亩。威信县生态破坏因威彝高速公路建设,麟凤镇人民政府将蕨基山村民小组及周边需搬迁的38所坟墓迁至本村民小组大麦地处,在修建新坟墓时占用了林地。威信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进行森林违法图斑监测中,监测到蕨基山村民小组集体搬迁坟墓占用林地,于2023年3月22日对迁坟占用林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蕨基山村民小组集体迁坟占用林地3宗,共占用林地面积3.98亩。属实 1.威信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3年6月12日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6510元。
2.责令当事人于今年年底前异地恢复占用的林地。
未办结23D53060020230615025镇雄县林口乡硝林村岩脚村民小组有2个临时采砂厂,占用耕地、毁坏房屋。镇雄县其他经现场核实与走访,村民反映的“林口乡硝林村岩脚村民小组开设2个临时采砂厂,占用耕地,毁坏房屋”部分属实,实际为林口乡熊贝村蔡家寨临时供料场原使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和林口乡硝林村田坝临时供料场开采毁坏村民房屋问题。部分属实 1.对林口乡硝林村岩脚村民小组和营盘村民小组的林权争议纠纷,镇雄县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确权处理;
2.对林口乡硝林村田坝临时供料场开采时毁坏房屋问题,房屋受损村民自行找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并做好群众法律法规宣传和思想疏导。
未办结24D53060020230615027盐津县盐井镇老街社区屠宰点,白天停工,夜间11时至次日凌晨4时屠宰,屠宰废水直排关河。盐津县水 1.于6月18日凌晨1时30分,对盐井镇老街屠宰点进行了现场核实,该屠宰点正在屠宰作业,夜间生产情况属实,但屠宰行业属于民生肉类保障行业,只能在夜间进行生产。
2.6月18日凌晨1时30分,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站未运行,废水总排口无废水排放,且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6月18日,对该屠宰点再次进行调查,该屠宰点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废水总排口有生产废水排入关河。经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人员对废水总排口出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粪大肠菌群超标。
部分属实已对盐津县盐井镇老街屠宰点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屠宰点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