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9D53060020230614009昭阳区永丰镇小闸村17组居民反映:偏石岩采石场损坏森林,山林的补偿款群众未得到。昭阳区 生态
破坏
1.反映的偏石岩采石场属于云南汇兴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8月期间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昭阳区森林公安局立案处罚;2019年7月6日至7月13日期间又再次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昭阳区森林公安局立案处罚。经2次查处后,该采石场停止了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2019年7月后无新增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2.群众反映的山林的补偿款为云南汇兴实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群众的石山承包费。2015年3月,云南汇兴实业有限公司与小闸村17组村民签订《永丰镇小闸村十七组新观音偏石岩石山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以承包方式向17组村民承包石山进行采石作业,承包期为20年,承包费为200万元。2015年至2017年陆续向村民支付了第一个5年(2015年至2020年)承包费50万元。
部分
属实
企业关闭后,由昭通市昭阳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于2022年6月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2022年10月完工并经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完成验收。已办结10D53060020230614010鲁甸县火德红镇南筐村村民反映:当地修建安居工程,居民入住后随意丢垃圾到举报人的土地上,时间已有四五年,导致无法种植。鲁甸县固废搬迁户丢弃少量生活垃圾在举报人果园地中的荒坡上。投诉人果园地未耕种的主要原因是该地块存在大量石块,整体不平整,不适合耕种,仅种植了少量花椒树。荒坡上存在少量垃圾,不是导致无法耕种的主要原因。 部分
属实
1.对投诉人果园地中的荒坡上的少量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转运至火德红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对垃圾丢弃人及周边群众乱扔垃圾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3.火德红镇人民政府对举报问题的周边群众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11D53060020230614011昭阳区太平街道黄竹林社区曹家梁子,2018年9月曹某等3人以土壤改良为由倾倒建筑垃圾。后因雨水冲刷垮塌,将60—70亩土地、12座坟及1个抗旱塘掩埋。土地上原种植有核桃等树木,现土地无法种植。昭阳区固废 1.2018年以前,曹家梁子部分地方存在偷倒建筑垃圾问题。2018年6月,昭阳区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第六督察组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对堆存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于2018年6月底完成清运,共清运生活垃圾415.69吨。2021年4月,接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2件,经实地查看曹家梁子没有堆放建筑渣土现象。从2021年4月至今,太平街道督促黄竹林社区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对倾倒垃圾的行为及时处理。2018年9月,黄竹林社区外运8000立方米种植土在曹家梁子老岩头下方约50亩地块进行土壤改良。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目前,已被渝昆高铁项目征用20亩,剩余约30亩,已长满杂草。该地块内原有2座坟墓,废弃蓄水池1个(系原粘土砖厂的生产用水水池)。2座坟墓在土壤改良前经黄竹林社区与群众沟通协调迁出。
2.土壤改良地块新覆盖土壤经雨水冲刷后确有垮塌现象,垮塌覆盖部分现为渝昆高铁项目用地范围。
3.2016年11月,昭阳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对曹家梁子进行植被恢复,开展荒山绿化工作,在曹家梁子种植经济林果核桃。由于土壤贫瘠和气候原因,种植的核桃苗存活率低,死树苗被群众清除,土壤改良时该地块已无存活的核桃苗。
4.该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属其他草地,土壤改良后,一部分地块已种植绿化苗木,一部分长满杂草。
部分
属实
加强对曹家梁子及周边环境的监管巡查,同时发动群众主动监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已办结12D53060020230614012大关县翠华镇田元村大路村民小组唐某、朱某2人破坏林地,蚂蟥沟大路村民小组被挖2—3亩,岔河林场被挖110多亩。大关县 生态
破坏
1.田园村请示大关县应急管理局和大关县交通运输局同意,委托唐某对蚂蟥沟大路进行加宽排除隐患,挖林地面积为3亩,道路加宽及排危工作结束后,林地未再占用。按照云林林政〔2015〕28号文件有关规定,已要求唐某恢复林地生产。目前,正在开展打塘工作,待进入秋季后造林,计划造林树种为花椒,该问题已由大关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整改。
2.朱某在岔河实际挖林地面积为110亩。2020年,田园村结合大关县“一县一业”筇竹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岔河集体林进行更新造林,更新种植白夹竹,目前已完成种植。
属实 1.对被占用林地实施恢复造林工作。
2.由翠华镇田园村实施的更新造林项目,目前已完成重新造林;对造林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采伐行为,正在开展调查工作。
未办结13D53060020230614013昭阳区靖安镇回龙坝有一个塑料瓶回收破碎打包的厂房,粉尘较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昭阳区 大气
(扬尘)
1.昭通市昭阳区天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有一个彩钢瓦大棚,可容纳废品约1000吨(含院坝),现存废旧塑料瓶(矿泉水瓶、食用油瓶、饮料瓶等)约50吨,废旧金属约100吨,该厂将废旧物资进行分拣,通过压包机压缩打包后外售。压包机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粉碎、洗涤、热熔,不会产生粉尘、废水。
2.该公司安装有压包生产线一条(一台压包机、输送带及风机),于早上8时至下午6时生产作业,生产过程中压包机风机产生噪声,对附近居民午间休息有一定影响,夜间无生产行为。
部分
属实
该厂已拆除压包机风机,改用人工分拣的方式进行分拣。已办结14D53060020230614014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仙马村大量垃圾堆放在树林里,臭味严重,垃圾到处飘。彝良县固废彝良县奎香乡仙马村幺店子组1个临时垃圾堆放点,因未建有垃圾处理设施和未及时转运,此处堆放5吨左右的垃圾没有及时有效处理,导致产生臭味,但未发现垃圾到处飘的现象。 部分
属实
奎香乡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及车辆将该处垃圾全部清运至彝良县城垃圾中转站处理,原垃圾堆放场地已清理干净并设立了禁倒垃圾标识牌。已办结15D53060020230614015彝良县树林乡管坝村小水竹坪,当地租用土地给养猪场养猪,后被告知是湿地,要求养猪场进行生态修复,借以生态修复名义将高岭土矿挖走,目前未开展生态修复。彝良县 生态
破坏
投诉反映养殖场为彝良新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获得《彝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彝良15万头生猪项目修复勘查设计方案的批复》(彝林草复〔2023〕2号),于2023年6月11日启动修复工作,在开展前期修路及清理工作中,当地个别村民进行阻工,所清理的高岭土一直堆放在建设场地内,不存在挖走高岭土矿行为。 部分
属实
督促彝良新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高岭土进行回填处理,并严格按照修复要求,加快修复进度,按时修复完成。未办结无16D53060020230614016昭阳区小南区43栋3单元住户将房子改装为餐馆,安装了一个非家用的抽油烟机,经常营业到晚上10时,甚至11时,噪声严重,多次向12345、城管举报,举报无果。昭阳区噪声昭阳区小南区43栋3单元住户将房子改装为餐馆,餐馆位于一楼,楼上有五层住户,安装了一个非家用的抽油烟机,偶尔营业到晚上11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属实 1.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已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责令餐馆负责人对抽油烟机安装隔音措施,餐馆已在抽油烟机上安装了两块泡沫隔音板。
3.对餐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禁止晚上10时以后开展营业活动,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已办结17D53060020230614018大关县悦乐镇青林村大元子村民小组有一个垃圾热解站,离居民住宅很近,每天焚烧垃圾,烟雾到处飘。大关县固废该垃圾热解站内的烟囱破损,管道上的阀被损坏,烟气堵塞,导致垃圾处理时产生的烟气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属实已完成烟囱设备更换,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行。已办结18D53060020230614019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黑拉村村民反映:当地林地(部分有林权证)被严重破坏,周边森林里有很多大树被挖走。彝良县 生态
破坏
投诉问题所涉及林地经林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后,属于省级下发耕地流出整改图斑,需立即整改恢复为耕地,因此此项工作实为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为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奎香乡人民政府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投诉人表示支持此项工作,随后将杉树砍伐恢复为耕地。不属实加强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相关政策宣讲工作,确保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顺利开展。已办结19D53060020230614020昭阳区乐居乡仁河村温家小营背后小山坡被挖平,疑似用来修建养鸡场。昭阳区 生态
破坏
1.该养鸡场属昭通市高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动工建设,现场核实无山体开挖痕迹。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显示,2016年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合计3亩。养鸡场在原有耕地上进行建设,2016年建成至今,该养鸡场未进行规模扩建,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均不涉及山体开挖。
2.昭通市高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昭阳区乐居镇仁河村20组,主要用途为土鸡种鸡养殖,养殖场使用年限:2016年11月至2046年11月(30年)。现养殖规模为13万只,年出栏量为25万只。项目于2016年12月完善相关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昭阳区农设备〔2016〕第004号,用地备案面积3亩。现场发现部分干粪露天堆存于厂区空坝。
部分
属实
1.对堆存的粪便,及时采取围挡用于农家肥资源化利用还田还地。
2.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20X53060020230614001昭通市昭阳区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12户居民搬迁及安置赔偿工作。1.请求帮忙解决水泥厂中心防护距离200米内10户村民的搬迁安置房摇号分房问题;2.请求帮忙解决12户村民房屋拆除后村民生活过渡安置等费用问题。昭阳区其他 1.2016年,原北闸镇人民政府(现北闸街道办事处)组织专班对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卫生防护距离200米范围内的农户进行搬迁,于2018年结束所有搬迁工作,2021年完成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兑付工作。
2.该12户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后,在过渡安置补偿费上一直未达成协议,过渡期安置补偿款至今未兑付。关于搬迁安置房摇号分房的问题,由原北闸镇人民政府(现北闸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搬迁农户安置于统规统建的海坝安置点,农户缴清房款后才可参与摇号分房,该12户农户中,只有3户已缴清房款并完成分房入住,其余9户至今未缴纳房款,因此未进行摇号分房工作。
部分
属实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拟定了整改方案。6月17日,对该12户原拆除房屋面积进行核实,目前原始资料已经整理收集完毕正在测算过渡期补偿费用,同时正在开展安置房源的清理工作。未办结21X530600202306140021.彝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证于2021年5月20日到期,至今未办理采矿证延续工作。在此期间,彝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存在多次在矿区修建道路(未办理相关手续)等行为,导致大量耕地、林地、天然防护林、天然植被等遭到严重破坏。2023年4月13日,举报人自行委托云南省地质测绘院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对被举报人违法用地面积进行测绘,破坏地表植被面积共计32074.06平方米(48.11亩)。2.反映人已于2023年3月24日向彝良县林业和草原局举报,控告彝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彝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接收举报材料,但尚未查证事实,也未书面回复举报人。举报至今已近3个月,相关部门未按法律法规办结。彝良县 生态
破坏
1.彝良县天成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证于2021年5月20日到期,目前正在完善采矿证续证手续。
2.彝良县林草局现场核查和数据比对发现,举报人举报被破坏的48.11亩中,已经处罚面积为12.312亩。破坏耕地4.176亩,破坏林地6.569亩,破坏未利用地1.77亩,建设用地4.107亩。5项毁坏面积合计28.934亩,其余19.176亩林地地表未被破坏。
3.2023年3月24日,举报人到彝良县林草局举报被举报人在奎香乡仙马村阴山组修路破坏森林资源,县林草局根据反映的地块信息回复举报人该区域违法行为已于2022年5月进行了查处,举报人未提出异议。2023年4月26日,县林草局接到市林草局转来举报人(与2023年3月24日县林草局收件相同)举报信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立案,且向被举报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23年5月18日、6月14日、6月16日三次到现场核实,核实情况如下:一是奎香乡仙马村阴山组峰子沟区域为县林草局2022年5月处罚地块并已恢复;二是奎香乡仙马村阴山组峰子沟处罚区域外有部分新增违法行为,经调查为群众取水导致,具体违法当事人正在调查当中;三是角奎街道龙石村上石组轿子山区域,部分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3地质队勘探矿导致林地破坏,破坏现场已种植雪松,当事方对现场已进行指认,具体破坏面积已由县林草局委托云南地信达测绘公司现场核实,现正在核实中;四是角奎街道龙石村上石组轿子山区域部分为彝良县天成矿业公司矿山恢复,由施工方组织挖掘机进场施工导致林地破坏,破坏现场已种植雪松,当事人已对现场进行指认,具体破坏面积由委托测绘的云南地信达测绘公司正在核实中。县林草局将依据核实(鉴定)结果对该举报区域破坏林地案件进行查处,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
1.针对非法破坏耕地、林地行为,彝良县林草局已查处,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现场已种植雪松恢复。
2.对未查处的林地,彝良县林草局已立案。
3.对耕地、未利用地及建设用地,彝良县自然资源局已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