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临时建筑修建保证金的公告
日期:05-29
县城建设期间,绥江县老县城进场路临时建筑修建企业或个人向我局缴纳临时建筑修建保证金,现我局积极开展上述保证金的清理清退工作,截至目前,有部分企业或个人无法联系,无法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请相关企业或个人见此公告后于5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我局联系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仍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我局将按规定上缴财政。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清退所需材料
各相关企业或个人携带原缴款收据原件、企业或个人账户信息(开户行信息及账号,企业需签章)到我局办理临时建筑保证金退付事宜。原缴款收据丢失的,可提供原缴款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核实后,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二、清退时间
公告登报之日起5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办理保证金核实、退付手续。
三、本次涉及到的清退范围
四、办理地点
昭通市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财务室
五、联系电话
0870-7620408
特此公告
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序号保证金缴纳企业/个人金额(元)1刘 宇15002鑫源建材公司40003韩树银20004黄春松155005刘胤波55006邓 刚50007刘祖江20008罗春荣10009谢 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