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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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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小学网购45把雨伞 “全损”状态下无理由退货

日期: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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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网事       上一篇    下一篇

退回的雨伞均有明显使用痕迹,无法二次销售。

近日,浙江一商家爆料,收货地址为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的买家,网购45把红色雨伞后申请无理由退货。退回雨伞均有明显使用痕迹,且每把都写有学生姓名,无法二次销售。

商家介绍,该订单于5月12日签收,次日买家反馈有5把雨伞损坏,商家因忙碌未及时回复。5月15日,买家直接将45把雨伞全部退回。商家强调,下单前已明确告知该批雨伞为一次性用品,仅承诺破损包换,使用中造成的损坏不提供售后退换服务。

商家发布视频对比显示,全新雨伞均完好封装,无任何破损;而退回的雨伞均留有清晰使用痕迹,且标注着学生姓名。“这批雨伞总价338.14元,叠加往返运费,共计损失378元。”商家多次联系买家,对方均已读不回。

5月20日,记者前往涉事学校采访,门卫称校领导及工作人员均不在,无法接受采访。

记者拨打学校办公电话,工作人员得知采访意图后直接挂断,校方始终未作出任何回应。

记者获悉,商家目前已下架相关视频,并透露事件已经解决:学校家委会多次主动联系致歉,已足额补足雨伞货款及全部运费损失。

截至发稿,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仍未就此事发布任何正式说明,事件后续进展将持续关注。

针对事件涉及的售后问题,平台客服表示,无理由退货商品若存在使用痕迹或损坏,商家可拒绝退货并上传凭证维权。

江苏烨辉律所律师指出,“七日无理由退货”需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使用后损坏退货违背诚信原则,商家有权拒绝退款并索赔。

文图据扬子晚报、大皖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