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基军
20世纪70年代,在学校读书除了课本外,很少能读到其他书。那个时候,有书(包括小人书)的人家并不多,就算有,也不过寥寥几本。“书非借不能读也”,书除了借,更多的是换,所以,只要家里有书,哪怕一本,就不愁换不到更多的书读。而我比一般人家有更好的换书条件,因为我大伯是老师,家里有不少书。
我读小学的时候,隔壁村有一个比我有更多书的小伙伴。只不过,那个小伙伴的书大多都是小人书。更让人痛心的是,那个小伙伴命苦,因病很早就去世了。
小伙伴的病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意外所致。当时还有生产队,要靠工分吃饭,家家户户的孩子都是散养,或是父母到哪儿孩子就到哪儿。有一年初秋,小伙伴父母出工到稻场脱粒,小伙伴也跟去了。脱粒有脱粒机,由柴油机带动。稻谷收割上来后,乡亲们只要把稻谷一点一点塞进脱粒机,在脱粒机齿轮飞速带动下,谷粒和稻草就分开了。某天,因为脱粒机皮带作用,一粒谷粒意外飞进了小伙伴的眼睛……小伙伴的那只眼不仅瞎了,而且无论怎么治,也无法止住化脓溃烂。
自那之后,爱读书的小伙伴就没有上学了,但他父母想尽一切办法,哪怕勒紧裤带,也要为他买小人书,目的就是让他能从书中找些安慰。时间一长,大家都知道小伙伴家里有好多小人书,所以一有时间,特别是星期天或是寒暑假,小伙伴家里总会聚集好多大大小小的孩子,不是想蹭点小人书看,就是像我一样来换书。只要我去,无论我手里有没有书,小伙伴都会拉我到他的小房间,把他最新的、最好看的小人书都搬出来任我挑,有时还同意我把小人书带回家里看。上初中后,我就很少有时间去小伙伴家了,一是学校在乡里,要住宿;二是学校和同学手里的书更多更全面。不知什么时候,我才从别人那里听说,那个有好多书的小伙伴走了。走的时候,他父母把家里所有书(包括小人书)都塞进了小伙伴的棺材里。
孔乙己曾说过这么一句——“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其实,跟我一样,好多同学都“窃”过别人的书,唯一原因就是想早点看。同学们之间的“窃”严格意义来说真不是“偷”,“窃”只是一种手段,免得让排在后面看的同学又通过其他手段拿到书先看。等“窃”过来看完之后,“窃”书的同学又都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书还给主人。那个时候,教室里经常能听到某个同学在自己的座位上大喊大叫:“谁又把我的书偷走了?”对于这样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管是“偷”书的同学还是没有“偷”书的同学,听到这话的时候,大多都窃笑一阵。被“偷”的同学也不深究,只是接着说一句“拿去了就快点看,我还没有看完呢”也就算了。
20世纪80年代,正是汪国真诗歌和席慕蓉散文风靡的时候。家庭经济宽裕的同学,会相约着一起去书店一人买一本,免得买重了。书买回来后,大家就优先换着看,等他们看完了,其他同学才有机会看。或许就是因为喜欢读书,又或是比别人多读了几本书的缘故,我写的作文每次都会被老师当作范文进行表扬。就是从初中开始,我爱上了“码字”。
到了21世纪,陪我最多的就是书。书有的是自己买的,有的是文朋诗友送的,但大多数还是样刊和样报……但无论是什么报刊,我都舍不得丢。某年,在深圳打工的我把所有陪伴我的书整理好,除送了一部分给我工作单位的图书室,其他的装了10余箱,花了几百元钱请快递公司运回了湖北老家。当时,老婆半开玩笑地说:“你一生啊,除了书就是‘输’!”
前几年,新房装修时,为能安放更多给我快乐与幸福的书,我特意在客厅、卧室和阳台都装了可以放书的柜子。因为我知道,未来的日子里,我还要快快乐乐地读书;如果有换书的机会,我定不会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