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德斌
此次上海检察机关和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职业闭店人”定罪量刑,堪称一次具有标杆意义的司法突破,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法律不认可“职业闭店”模式,任何试图钻预付式消费空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终将面临刑事追责。
近日,上海虹口检察机关公布了一起“职业闭店人”案件:被告人陶某在不到1年时间内,接手4家濒临倒闭的健身机构,收取75万余元会费后卷款跑路,造成数百名消费者权益受损。这也是上海首例进入刑事诉讼的“职业闭店人”案件。(4月29日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职业闭店人”的套路极具欺骗性。他们以极低成本接手经营不善的健身房,表面上是“接盘侠”,实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预付式消费的制度漏洞实施诈骗。以往,这类行为多被当作民事纠纷或合同违约处理,而此次上海检察机关和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堪称一次具有标杆意义的司法突破,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法律不认可“职业闭店”模式,任何试图钻预付式消费空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终将面临刑事追责。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跑路”事件频发,从健身房、理发店到教培机构、美容院,受害者不计其数。“职业闭店人”的出现,更是将这一乱象推向极致——他们以诈骗为职业、以敛财为目的,对消费者进行“专业化收割”。他们熟谙行业规则,利用消费者的侥幸心理,将“关门跑路”打造成一套可复制、高收益的商业模式。每一次“套路化闭店”,都是对消费者信任的透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法治的完善,对“职业闭店人”的打击力度正不断加大。上海这起首例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明确了相关行为的刑事定性,打破了“跑路即经营不善,应属民事纠纷”的认识误区。此前,最高法发布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跑路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要从根本上治理“职业闭店”乱象,需对健身、教培等重点行业实施预付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风险保证金、保险替代等制度,要求经营者按规定比例存管预付资金,按服务进度逐步支取,从源头上切断“卷款跑路”的可能。同时,应严格工商变更审核,对企业异常变更、频繁注销等情形进行实质审查,防止“挂名法人”沦为挡箭牌。
骗局终有败露之日,违法必受严惩。希望这起案件能成为一剂“清醒剂”,唤醒整个预付式消费行业的诚信意识,推动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消费者的每一笔预付款,都是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应沦为“职业闭店人”口袋里的不义之财;一个健康的消费市场,也容不得“割韭菜”式的诈骗行为肆意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