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小微企业商会副会长周楷翔向记者反映,因2011年一起“非法拘禁”案,他背负了十几年的“犯罪嫌疑人”标签。如今该案件虽然已撤销,但相关案件记录仍在,他的孩子今年考军校的政审可能因此受影响。4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周楷翔的申诉,但在系统内删除相关案件信息,需要对接上级部门。
曾因取保候审留下相关记录
周楷翔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情要从2011年说起。当年,河南豫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6亿元。周楷翔连同父母共计投资了约100万元,但最后有30万元无法收回。
而在案发前,不少人曾前往该公司索要欠款。2011年11月21日,区上组织豫达公司受害群众召开协调会。周楷翔回忆,会上工作人员说,有个叫郭某君的人准备主动还钱3000万元,建议受害群众可以跟进看看谈判情况。但不料,郭某君一方在沟通协商中向警方报警,称被非法拘禁。
记者获得的2011年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拘留证显示,周楷翔于2011年12月24日被送至郑州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羁押。另一份当年12月27日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因为周楷翔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周楷翔坚称,自己没有非法拘禁的行为,在取保候审后二七分局警方并没有找他侦查案件情况,也没有续签取保候审延长材料。他告诉记者,事后郭某君曾为他写了一份澄清的书面材料。记者在其提供的材料上看到,“在豫达办公楼、张某某家两个协商现场时,周楷翔只是来过几回,看看现场情况。周楷翔在场时,全程没有对我们实施过任何违法行为,且心存保护、善良,多次提醒想走就走,随时报警。”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
撤案后申诉撤销犯罪记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周楷翔告诉记者,他从2011年12月取保出来以后,“十几年间基本没再跟办案机关签过什么字”。
2024年,事情有了变化。周楷翔说,在多次反映、申诉的情况下,郑州公安局二七分局的民警让他补签一份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记者看到了周楷翔提供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郑公二七一刑解保字〔2013〕0007号),上面写明“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决定解除取保候审,落款日期为“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据该案知情人士透露,周楷翔的取保候审程序早在多年前就已解除,“只不过当年没有叫他过来签字”。周楷翔认为,13年间案件没有移送检察院或法院,仅在内部系统搁置,“这是‘挂案’行为”。
2024年3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以“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撤销此案。周楷翔则认为,“撤案应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周楷翔称,他有两个孩子,小的上小学,大的今年高三,想考军校。“孩子从小受家庭影响想当兵。可现在相关系统里,我的个人信息中仍然可以搜索到当年有‘涉嫌非法拘禁’的信息,到时候孩子政审可能过不去,因此希望删除案件记录。”
近日,周楷翔已向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他说:“我不是为了要赔偿,我没有犯罪,就想把犯罪记录删干净。”
4月28日,记者陪同周楷翔前往二七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周楷翔的申诉,但在系统内删除相关案件信息,需要对接上级部门,“我们肯定要跟领导说清楚这个事情,整体评估然后来决定”。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