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文旅航拍、农林植保、电力巡检、物流配送等领域,成为赋能实体经济、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无人机“黑飞”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范畴,为规范低空飞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近期,昆明、曲靖、临沧等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并作出行政处罚。不少市民和无人机爱好者因对新规不够熟悉,担心日常飞行中无意触法,纷纷通过“呼声回应”栏目留言咨询。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合规飞行要求、禁限飞范围及处罚标准等问题,昆明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警务航空大队进行权威解读,引导广大飞手依法、安全、有序飞行。
警方提醒
这5类“黑飞”情形要规避
结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及云南高原地形复杂、边境线长、景区密集等特点,昆明警方梳理出日常飞行中最易违规的5类情形,提醒广大飞手和行业从业人员高度警惕、严格遵守。
一是未实名登记、无资质擅自飞行。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必须在飞行前,通过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并将系统生成的二维码粘贴于机身醒目位置。从事商业飞行或操控小型以上无人机的操作人员,还需取得相应资质并购买飞行保险,未登记或无证飞行均属违规。
二是超高超限、破解限制飞行。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与限制区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八类重点管控区域上方,以及临时划设的管制空域,未经空管机构批准一律不得飞行。擅自改装或破解无人机限高、限飞功能,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未成年人违规独自操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可操控微型无人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可操控微型和轻型无人机,且须由具备资格的成年人在场指导。违规飞行将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四是作业类飞行未按规定报批。农林勘查、电力巡检、物流运输等常态化作业飞行,应提前向空管机构申报长期计划,并完成向公安机关报备,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五是边境地区违规飞行。怒江、西双版纳等边境州(市)空域实行严格管控,擅自飞行不仅违反空域管理规定,还可能引发越境安全风险,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案例警示
因“黑飞”被拘留5日罚款1000元
昆明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警务航空大队民警蒋迪亚介绍,当前无人机飞行管理主要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黑飞”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面临罚款、没收飞行器、行政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蒋迪亚进一步解读核心条款:未实名登记开展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至2万元罚款。在管制空域违规飞行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违规飞行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黑飞”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近期,昆明市西山区一名飞手因无资质、未经审批在管制空域内超高飞行,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没收无人机的处罚,成为昆明市典型处罚案例,为广大飞手敲响了警钟。
今年以来,昆明警方已构建无人机“黑飞”实时监测、精准处置、快速查处全流程管控机制,接报线索第一时间处置,同步开展法规普及,全力守护低空安全。
合法飞行
牢记“一登二查三申请”原则
多数市民违规并非故意,而是对规定不熟。牢记“一登二查三申请”原则,即可合法便捷飞行。
一登:完成实名登记。通过UOM平台网页端或App,准确填写身份信息、无人机序列号等,完成登记并粘贴二维码。
二查:先查空域再起飞。云南省已公布《云南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市民可通过UOM平台“空域查询”确认区域性质:蓝色区域(真高120米以下)为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真高120米以上及白色区域均为管制空域,须获批后方可飞行。
三申请:管制空域提前审批。如需在管制空域飞行,须在飞行前1日12时前通过UOM平台向空管机构申请,获批后起飞前点击“起飞确认”,现场核对后再升空。
此外,重大会议、赛事期间,昆明会划设临时管控区域。市民可通过“安家昆明”微信小程序完成公安备案,实时接收提醒;也可关注“昆明警方发布”公众号,掌握最新政策,避免无意违规。
便民服务
警方设服务点一站式解答疑问
为解决无人机登记、报备、咨询难题,昆明警方在南屏步行街、东风广场警务岗亭试点设立无人机飞行安全便民服务点,提供一对一普法指导,协助完成登记、报备,一站式解答疑问。
针对行业用户常态化飞行需求,昆明特巡警支队警务航空大队推行“只跑一次”报备制度,打通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壁垒,简化流程,降低企业和从业人员办事成本,全方位引导行业合规飞行。
警方提示:天空不是法外之地,每位飞手都应自觉遵法守规,杜绝“黑飞”“乱飞”。广大爱好者及从业人员要主动学习法规,关注官方公告,严格履行登记、报备程序,以规范飞行守护公共安全、航空安全和边境安全,共同为云南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王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