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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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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云南日报

让传统生态智慧成为现代法治的有机养分

日期: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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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8 文史哲       上一篇    下一篇

图为撒玛坝梯田。 本报通讯员 胡艳辉 摄

唐家斌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生态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我们正立足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面对全球生态治理体系深刻变革的复杂形势,肩负着实现“双碳”目标的光荣使命,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唯此,才能将各民族生态习惯法中的合理成分转化为制度资源,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凝聚起建设美丽中国的磅礴力量,共同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构建生态习惯法的理论坐标

生态习惯法是维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制度纽带。少数民族的生态智慧不是空洞抽象的道德说教,而是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生态习惯法,这是中华民族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盛世修史、资政弘文。“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于2013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中国首个以农耕实践为主题的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依山势而建,构成了“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空间格局,被生态学家誉为“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典范”。2011年,贵州省从江县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些“活态法典”的系统梳理,为挖掘生态习惯法的当代价值提供了坚实的历史依据。

仪式升华,信仰筑基。西南少数民族通过禁忌确立行为边界,通过仪式强化集体记忆。彝族“密枝林”神圣不可侵犯,林中草木视若神明;傣族“竜林”乡规民约严禁砍伐采集;哈尼族“祭寨母”仪式年年强化森林敬畏。当目光汇聚于同一套生态伦理,瞬间与永恒交织,文化认同的空间隔阂随之消弭,传统仪式由此成为重要的情感联结。

建设生态法治的教育阵地

法治教育在传递生态文化与制度知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巩固生态法治认同,需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丰富实践内容。

云南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特色育人工程,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生态习惯法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体系;组织大中小学生共同上“绿水青山是吾乡”的云上思政大课,以文化引领增强青少年对生态文明的理性认识。当生态法治成为教育实践的一部分,环境保护意识便从“软认同”内化为“硬认同”。

一些地方把习惯法中的合理成分提炼出村规民约来:把“神林”划成生态公益林并赋予社区管护权;将传统的“分水制”和现代水权法并行;用生态补偿金来替代“罚戏”“罚酒”等传统的诉讼方法,保留了文化形式的内涵,丰富了法治的意蕴。

拓展生态习惯法的传承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生态文化的活态载体,在增进生态制度认同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一是以传承为主线,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治理资源,引领各族群众共建生态家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哈尼梯田景区推动沉浸式文化体验,游客跟随主人插秧收割,感受“寨神林里的树,祖先定的法,比天还大”的生态环境保护思维。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七宣村依托彝族“哑巴节”、火草麻布非遗工艺开发创意产品,体验文化、唱响生态。

二是扶持生态习惯法的代表性传承人培育。培育传承人文化素质方面,云南省将生态习惯法内容传播于教育宣传的渠道之中,当地一些大学有生态习惯法传承人走进校园的活动,还有非遗大师进校园工作室,提高传承人的自觉性和法治素养;传承人经济保障方面,除了政府经费支持,一部分地方另给生态文化传承人补助,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让生态习惯法在新时代同样不褪色。

创新法治融合的传播方式

数字时代,创新生态法治传播方式对增强制度认同尤为重要。互联网能够将抽象的法治趋向转换为可视可听的集体参与。

云南省探索生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加强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民族文化生态保护“专项立法”,将哈尼梯田、普洱茶古茶园等纳入立法保护范围。这种官方与民间“双管齐下”的互动方式,使得云南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持山清水秀的状态。

由相关部门组织的“生态文明·美丽云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梯田深处有人家”“雨林秘境探新绿”等集中采访活动,分别采访了云南不同地区丰富的生态保护实践和保护成果,以新颖文化的传播方式开展不同民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广大青年朋友中影响较大,这个活动激发了广大网友的热情互动,也在整个社会营造出了“生态一家亲”的相同心理认知,对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鼓舞作用和宣传意义。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理论和实践、文化和制度、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多维度发力。从庄严神圣的国家仪式到针指织线的非遗工坊,从智能屏幕里的光影世界到书声琅琅的学校校园,生态习惯法正在一点一滴地渗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壮阔实践当中。

[作者系云南民族大学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副研究员;本文系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西南少数民族生态习惯法收集、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JD2024YB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