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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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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云南日报

日期: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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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要闻·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案情】2009年2月,缅甸籍女子雷某某冒用瑞丽市户育乡“张某某”的身份信息与男子余某某在楚雄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20年1月,雷某某下落不明。余某某到法院起诉,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皆无果,余某某与“张某某”离不掉的婚姻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

今年2月,余某某到楚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检察官在审阅申请材料后,启动调查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通过调取证据材料、走访证人,检察官确认雷某某冒用瑞丽市“张某某”身份信息,与余某某在楚雄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的事实属实。

4月19日,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婚姻登记机关负责人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充分听取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向民政部门制发撤销婚姻登记检察建议的意见和建议。

经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随后,检察院向民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民政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困扰当事人多年的婚姻登记于5月底被撤销,当事人余某某、雷某某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释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依法开展调查核实,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现相关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线索、监督立案查处。

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闵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