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经济体制改革专场发布会在昆明举行,全面介绍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相关情况。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也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持续健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提质增效 增强发展动能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机制,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经验”在全国推广,省、州、县三级政府实现审查制度全覆盖,基本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存量资产进一步盘活,国企国资改革走深走实,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大关。推进简政放权,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不断深化市场化改革,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扎实推进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改革,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流动;建立科技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促进全省科研服务能力提升;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实体经济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不断加快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云南建设,印发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更加合理、规范、均衡、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严格落实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防范事项清单。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省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改革“突破口”“先行军”作用,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所有政府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统筹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健全财政体制,相继出台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等11个领域的改革方案,推动财力下沉,不断提高基层保障能力;稳步推进税费管理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以来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2700亿元;持续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我省聚焦“三个定位”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差别化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计划,2023年以来,全省批准建设用地1418件38.19万亩。同时,全力推进存量用地处置,不断完善“标准地”改革,今年1至5月,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比例达到61.2%,促进企业拿地即开工,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我省围绕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以公共数据为切入点,出台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公共数据收集、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开发等活动。同时,成立云南省大数据公司,为我省重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撑,建设全省统一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省、昆明市、官渡区联合打造昆明螺蛳湾国际数据产业园,推动数据要素产业聚集发展,推动设立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创新建设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创新驱动 活力持续迸发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省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
建设云南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好腾冲科学家论坛等活动,深化沪滇、京滇、粤港澳、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推动更多科研平台、科技成果、人才团队入滇落地,扩大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深入推进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行动,促进科技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园区是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我省持续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制定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措施,80%以上的开发区制定并公布了权责清单;不断优化园区运营机制,成立市场化运营平台,加快推进“管运分离”改革;持续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园区的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不断改善园区营商环境,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吸引了一大批优质项目落地,园区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园区已成为我省产业最集中、经济最活跃的平台。
作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我省经过10年改革建设,搭建起电力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发用电计划持续放开,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售电侧市场主体百倍增长,清洁能源交易占比最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并不断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性建立了“清洁能源+火电”双市场运作模式,解决了高成本火电和清洁能源同台竞价问题,创新性推出的“来淘电”交易平台成为全国首个“电子商务+零售套餐”电力零售平台,打通了电力市场化交易“最后一公里”。当前,除居民、农业外的全部工商业用电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量比例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超过70%,注册市场主体超过9万家,市场放开程度居全国前列。
随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经营主体总量达660.46万户,“四上”企业达2.3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1.76%、16.14%。2023年,我省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6.94小时、0.04小时,居全国第二位、第一位。建成从省到村五级政务服务大厅1.6万多个,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116个事项集成办理,全国204个事项“跨省通办”,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8%、全程网办率82%。
本报记者 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