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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云南日报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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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8 遇见楚雄       上一篇    下一篇

家住楚雄市的李大爷患高血压多年,因血压控制不稳定,每年都要在楚雄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几次,2018年以前每次住院都需要10天左右。自2018年楚雄彝族自治州开始全面实行DRG付费以后,医院不断提高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的配合效率,减少了诊疗等待时间和重复检查,压缩了住院时间和住院成本。 “现在住院天数降到7天左右,每天的住院费用还减少了300多元,负担减轻了不少。”李大爷欣慰地说。

长期以来,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困扰政府、医院、患者的老大难问题,如何在看好病的前提下,在控制公立医院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和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各级党委、政府都在积极思考的一件大事。

2013年,禄丰县(现禄丰市)作为全国试点实施DRG付费制度改革,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2016年,“一院一策”DRG付费在楚雄州18家县级医院推广,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DRG付费结算。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为巩固提高DRG付费改革,建设全州统一的DRG付费制度。2018年9月,楚雄州在全省率先建立“一州一策”的DRG付费制度,DRG付费覆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州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实现了同区域、同类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高度重视DRG付费改革,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及《楚雄州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分工方案》,明确了2022年到2025年支付方式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推行以DRG付费为主,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多种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突出住院费用全面推行DRG付费。这一改革,促使医院对陈旧思维方式和人事分配制度、成本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效率和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进行改革。

目前,全州10个县市全部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实施DRG付费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45家,除精神病专科医院外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覆盖,2023年按DRG付费结算支付373841人次,总金额211561.00万元,医保统筹发生(按项目结算)141278.33万元,按DRG付费实际支付141446.75万元,按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73.86%。

通过十年医改,楚雄州以DRG付费方式为主,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多种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付费体系构建完成,有力促进了当地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全州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5.8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33/10万、3.40/10万、5.15/10万。楚雄州也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积极推动州级区域平台——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了全州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为民惠民。

本报记者 吕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