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实践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充分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奋力打造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样板和典范。”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张玉广接受采访时说。
张玉广介绍,2011年,贵州省率先颁布出台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针对流域保护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开创流域治理、法规先行的改革先河;2020年,协同云南、四川两省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并于2021年5月颁布实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2022年,审议通过《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依法保障赤水河流域的生产环境,推动流域绿色发展。
2012年至2014年,连续3年开展赤水河贵州环保行活动。2020年,再次围绕赤水河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深入查找影响流域生态环境的“顽瘴痼疾”。2022年、2023年,连续开展相关主题的环保行活动,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法和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的贯彻实施。
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的持续跟踪监督和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赤水河流域保护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赤水河贵州段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多年保持在100%。2018年,赤水河(贵州段)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干江东 金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