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甫昌同志(身份证号:53038119861118****):
你与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本行)于2018年10月23日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本行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你本人来转移党组织关系,均未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请您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原组织关系所在中共云南红塔银行曲靖分行营业室支部委员会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联系,将按规定程序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处理。
联系人:宁娥芹
联系电话:15198765617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翠峰路80号
特此通知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