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琼芬、赵迪、任艳玲、杨昌谷、包春丽、李树梅:
根据云南华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宣威市嘉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对赵琼芬、赵迪、任艳玲、杨昌谷、包春丽、李树梅合法享有的全部到期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尚欠房款、违约金、逾期利息、资金占用利息、维权损失等)转让给宣威市嘉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请赵琼芬(身份证号码:53222419740428****)、赵迪(身份证号码:53038119910101****)、任艳玲(身份证号码:53038119831218****)、杨昌谷(身份证号码:53222419790602****)、包春丽(身份证号码:53038119850319****)、李树梅(身份证号码:53038119780518****)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向新债权人宣威市嘉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直接履行上述债权所对应的全部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云南华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