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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曲靖日报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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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345”工作思路,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8515件,审执结122339件,同比增长23.08%、27.85%,法官人均结案329件,同比增加71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859件,审执结9275件。全市法院3个集体、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表扬,会泽法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富源法院陈夏宽获评“中国好人”。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曲靖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101件。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案件202件,对罪行极其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6件52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4件109人。聚焦维护边境安全,审结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124件334人、涉缅北电诈案件19件321人。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案件2406件。依法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7件。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2件132人,其中原厅级干部4人、原处级干部19人。坚决打好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七大攻坚战”,组织机关、学校、企业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9次,依法惩治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的腐败分子。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25件29人。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命案防控“6+2”专项行动和“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开展“送法下乡”“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活动320余场,联动综治中心和基层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212件。坚持把依法办案作为最好的风险防范,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40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14923件,维护金融领域安全;审结房屋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702件,府院联动推进相关楼盘复工续建,48个保交房项目交房办证,14291套房屋顺利交付,防范化解地产领域风险。强化刑罚执行环节风险防控,审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849件。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以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试点工作为抓手,推动司法职能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全市法院34名法官入驻市、县两级综治中心。发挥专业优势,聘请45名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罗平法院退休法官陈伟伦带领团队年均调解案件2300余件,用经验与温情化解纠纷。聚焦邻里和睦、乡风文明,审结相邻关系、婚约财产等民事纠纷334件。宣威法院联合基层组织,妥善化解孙某、温某两家跨越五年、历经四次法律程序的积怨。师宗法院通过党建引领、服务下沉、综治联动,化解土地、务工等农村常见纠纷,做法入选2025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百优案例。

二、锚定“一中心一样板两区”建设奋斗目标,依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40943件。采用“活封活扣”、调解和解等柔性司法举措,推动解决煤炭、化工等传统企业债务纠纷,允许被查封企业在监督下继续生产以维持“造血”功能。富源法院“腾笼换鸟”置换、同步保全纾困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市中院开展“法护营商”专项行动,4项举措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入选省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典型案例。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重点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实现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服务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00件。筑牢特色产业司法保护屏障,审结涉产业发展案件2325件。陆良法院3小时化解蔬菜货运纠纷,保障“菜篮子”运输链畅通;会泽法院72小时完成千头生猪保全工作,帮助挽回经济损失86万元,护航养殖产业发展。服务旅游旅居产业发展,审结房屋租赁、旅游合同案件754件,罗平法院出台专项举措,服务保障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守牢生态保护司法防线,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603件。某公司出具车辆虚假检测报告2200余份,帮助他人逃避环保责任,非法获利38万余元,麒麟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公司及四名责任人定罪判刑。

促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4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100%。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实质化解,案外化解行政争议26件。助力城市更新建设,参与化解征地拆迁纠纷,促成珠江源广场商户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实现平稳搬迁与权益保障双赢。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住建、税务、应急等行政机关开展庭审观摩、同堂培训,常态化通报突出问题,制发司法建议27份,20%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行政机关败诉率16.21%,实现连续三年下降。

三、做实“如我在诉”,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着力办好民生实事。审结就业、教育、消费、医疗等一审民事案件16388件。某陶瓷厂和化工厂长期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市中院与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合力推动问题化解,入选全国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沾益法院判令开发商对长期产生低频噪音的电梯进行降噪整改,为噪音污染按下“静音键”。发布婚姻家庭、公平诚信等典型案例13批74件,推动文明新风融入日常生活。

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护。守护“银发”权益,审结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赡养纠纷案件135件;优化适老诉讼服务,提供医疗箱、大字体文书样本、专用座椅、老花镜等配套保障,制定涉老审判服务指引。呵护“幼苗”成长,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378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0份。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选派221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市各法院在泽济中学轮流开展“一月一庭审”活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审结家事纠纷11647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1份。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在市人大常委会“两个满意度”专题询问、市纪委监委“会商会诊式”监督推动下,纵深推进执行攻坚,执结案件34036件,执行到位金额60.13亿元。在市纪委监委“嵌入式”监督下,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三个月内执结抚养赡养、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7307件,执行到位金额6614.03万元。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痛点,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同作战,集中打击财产转移、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等拒执行为,采取拘传、司法拘留措施1255人次,17名个人、1个单位被判拒执罪。通过提级、指令等交叉执行方式破除地方保护、纠治消极执行,执结骨头案、疑难案768件。加强失信惩戒,新纳入失信名单6695人;精准区分失信、失能,对主动履行义务的6644名被执行人解除限制措施。

四、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双重职责,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42831件,阅核案件29716件。选任入额法官14名,逐级遴选员额法官10名,畅通法官职业发展渠道。制定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健全规范管理机制,强化司法辅助力量保障。

推进科学审判管理。常态化开展审判质效“体检”,加强案件评查,对656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分析研讨,指导共性问题解决。集中治理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积案下降50.70%。深化繁简分流,75.97%的民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办理,47.16%的一审民事案件在30天内审结。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16项指标,均处于或优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持续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做到有呼必应;每月公布执行接待安排,接待群众700余人次,有效解决群众联系执行法官难问题。推广“两状”示范文本应用,方便群众“扫一扫”自动获取、“勾一勾”自动生成,起诉状示范文本适用率64.53%,居全省法院第一。深化全流程在线服务,全年网上立案3.51万件、电子送达26.63万次、网上开庭1556件、线上调解3436件。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成本,将诉讼费退费模式由“当事人申请”向“法院主动”转变,退付诉讼费1.03亿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58.0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185.92万元。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牢法院政治机关属性,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严守纪律规矩,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及近三年各类巡视巡察、督察检查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对账销号。落实市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求,以党建引领干警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富源法院结案率、宣威法院执行到位率、马龙法院民事调解撤诉率居全省法院前列。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一体抓好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云岭司法讲堂”培训,组织550名干警参加精细化审判执行业务培训。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举办全市书记员技能竞赛,选派选手参加省级竞赛,荣获团体、个人5个奖项。开展宣威法院脱薄向强帮扶,推动解决问题21项。持续加强司法实务研究,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全市法院8个案例、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3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持续深化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涉酒等作风问题进行整治。深入推进“六个年”系列工作,抓实“三个基本”纪法通识教育,针对司法腐败案件暴露的问题,深化警示教育、抓实以案促改、筑牢纪法防线。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填报质量。大幅精简发文、会议数量,做实为基层减负。

一年来,全市法院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自觉接受监督下严格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动市人大城环资委推进物业行业治理;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邀请人大代表驻站接访、调解纠纷,“代表说理+法官说法”工作机制被《人民代表报》《人民法院报》报道。向市政协及各民主党派通报法院工作。组织教育、医疗、金融等领域代表委员353人次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按期办结10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检察监督。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协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理抗诉案件23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司法民主,95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086件。深化司法公开,以司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中院新媒体账号获评“全国法院十佳客户端账号”。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还需提升,一些案件没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审判执行存在薄弱环节,案件质效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够到位;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严不实、违纪违法等问题仍然存在,清廉法院建设还需持续发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化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及省高院工作安排,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责使命。

二是着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持续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化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曲靖、法治曲靖。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推进执行与破产衔接,认真落实“终本清仓”专项行动要求,依法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坚持“如我在诉”办好涉民生案件,强化“一老一小”等群体权益司法保护,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实质解决。

三是着力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坚定办案质量指标“体检表”定位,贯通案件质量与群众感受,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立案、诉讼、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长期未结案清理,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强化执行攻坚,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四是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强化政治轮训与专业培训,提升干警政治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健全履职保障机制,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对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帮扶指导,推动基层司法能力提升。持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五责协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纪法与警示教育,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气神,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依法行使审判权,奋力在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发展新局面中谱写曲靖新篇章作出法院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