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邓玲的提请:
一、免去
刘招银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斌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
武韶岗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陆平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飞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稳良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俞铮红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艳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锦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晶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于芳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小二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朝波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