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穗花园二期”“金穗花园四期”“金穗花园六期”商铺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七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现正式通知如下:
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将位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金穗花园二期”、麒麟北路“金穗花园四期”、南宁北路以东、白石江南侧“金穗花园六期”的所有商铺,对外公开出售。作为该商铺的合法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请商铺承租人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明确作出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向书。逾期未作书面说明,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联系人:刘赛芬 联系电话:15368380750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金穗花园六期1栋7号商铺“金穗花园商铺停车位处置接待中心”
特此通知
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