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曲靖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为全力推进片区开发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经2025年第八次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对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34亩国有土地进行收储。现公告如下:
拟收储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34亩国有土地,该地块位于麒麟北路和太和东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地块涉及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私人住户82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若对上述土地权属及债权有争议的,请持有效身份证到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我中心将依法推进土地收储。
联系电话:0874-3111139
联系人:杨昔梅 张雄辉
特此公告
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