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茶洪)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近年来,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挂牌的“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持续实施动态监管,截至目前已依规撤销5家挂牌承诺店资格。
据悉,“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实行经营者自愿申请制度,必须同时满足5项严格的基本准入条件:一是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二是已依法取得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应行政许可;三是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四是开业经营已满两年且经济效益良好;五是生产经营及服务内容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撤销资格,具体包括:在申报过程中虚报、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承诺店资格的;经营期间发生重大消费质量安全事故,危害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因存在违法侵权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营资格终止,如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或因破产、被责令关闭、撤销、注销等停止经营的;未履行“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相关承诺,违背创建初衷的。
截至目前,麒麟区累计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153家。5家承诺店被撤销资格,是动态管理机制的具体落实,彰显了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失信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