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紧紧围绕建设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健康曲靖”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惠民力度持续加大
优化县域医疗资源布局。125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5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建成重点中心卫生院10个、社区医院22个;5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34家完成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建成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83个,1576个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999名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骨干、60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完成技能培训;804名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参培取证率从2022年的20%提升至37.19%。
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各14个,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1个,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实现市、县全覆盖;建成急救中心10个、急救站89个,配备救护车271辆,各县(市、区)100%“一张网”纳入院前急救统一调度平台。
信息化惠民便民。1家医院电子病历等级达到五级、14家医院达到四级,建成互联网医院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推行“一号管三天”、3小时内出具门诊检验检查结果等措施。2024年门诊总诊疗人次达3710.3万,门诊次均费用下降1.09%、次均药品费用下降0.73%,出院患者次均费用下降3.2%、次均药品费用下降14.68%。
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医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193个。三级医院13个、二级医院4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27个;5家市属医院为三级甲等,创建三级县级综合医院7家、县级中医医院4家,9个县级妇幼保健院完成等级创建或能力提升。建成县级临床服务“五大中心”35个。全市有卫生人员5.18万人,每千人口卫生人员9.19人,较2022年增长13.15%;执业(助理)医师1.55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5人,较2022年增长23.26%;注册护士2.18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87人,较2022年增长14.72%;全科医生1879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34人,较2022年增长108.75%。出台吸引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政策,引进博士25人、硕士研究生290人、“银龄医师”127名,满足患者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重点专科成绩斐然。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个、专科联盟25个,发挥医疗技术、科研能力引领作用,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26个县级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成1个市级、8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有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国家级流派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2个、国家级名中医工作室二级工作站3个、省级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8个。挂牌落地“上海市名中医工作室”4个,合作共建7个学科群常态化开展诊疗服务,引进新技术9项、研究者发起项目2项。市中医医院建成全省规模最大的院内中药制剂研发生产中心,“中医芳香传承及应用”项目获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市县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置率、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率均达100%,91.4%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曲靖市及7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筑牢市、县、乡三级传染病监测网络并实时监测各类传染病。曲靖市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被表彰为全国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地区;市卫生健康委被表彰为“全国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2023年曲靖市爱卫工作专项考核名列全省第一。
妇幼健康服务成绩突出。婴儿死亡率从4.69‰降至1.5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6.89‰降至3.03‰;孕产妇死亡率从10.65/10万降至5.79/10万,居全省前列。上海市儿童医院设立分中心4个,开设专家工作站3个,帮助曲靖儿童ECMO支持治疗技术取得历史性突破。
重点群体服务水平稳步提升。127个乡镇卫生院实现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全覆盖,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8.39%、83.0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8个、尘肺病康复站3个、健康技术服务机构2个,创建健康企业134家。
生育政策持续优化
构建生育友好环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不断完善生育服务、全生命周期支撑保障体系。2022年至 2024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0.03‰、-0.26‰、0.25‰,实现止降回升、由负转正。建有托育服务机构489个,托位数23863个,千人托位数达4.19个。
关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累计为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发放奖励扶助金3943.9万元,特别扶助金3095.16万元,城乡医保资助金7970.06万元,一次性抚慰金81.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