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曲靖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经2025 年第三次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原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37亩国有土地进行收储。现公告如下:
收储原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37亩国有土地。该地块位于胜峰东路和圆通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属国用(95)字第1170号中部分国有土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若对上述土地权属及债权有争议的,请持有效身份证到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我中心将依法推进土地收储。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4-3111139
联系人:杨昔梅 张雄辉
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6月11日